|
||||
昨天,臺州市椒江區法院對浙江特大非法收購、出售瀕危、珍貴野生動物制品案的三名犯罪嫌疑人作出一審判決,童文明被判處有期徒刑10年,罰金12萬;張章滿被判處有期徒刑8年,罰金12萬;任昌志被判處有期徒刑2年緩刑3年,罰金5萬。
案件回放:
自2004年開始,童文明多次將其從杭州、上海、北京等地購得的疑似象牙、犀牛角制品部分出售給張章滿等人,其餘收藏於家中,至案發時,公安機關從其家中搜出疑似象牙、犀牛角制品93件。經國家林業局森林公安局野生動植物刑事物證鑒定中心鑒定,這93件制品均為象牙、犀牛角制品,合計人民幣220餘萬元。
張章滿也曾多次從童文明等人及杭州、上海等地的古玩市場收購疑似瀕危、珍貴野生動物制品用於收藏、出售,至案發時,公安機關從張章滿居住或借用地及其經營的木雕店內查獲疑似瀕危、珍貴野生動物制品289件。經鑒定,該289件疑似物品中除了5件物品外均為象牙制品和犀牛角制品,共計價值人民幣380餘萬元。
2007年6月,張章滿和任昌志還在杭州古玩市場合伙以76800元的價格購得象牙觀音、象牙彌勒、象牙茶壺等3件象牙制品,共計價值人民幣9.7萬餘元。
法院認為,童文明、張章滿和任昌志非法收購、出售國家重點保護的珍貴、瀕危的野生動物制品,觸犯了刑律,已構成非法收購、出售珍貴、瀕危野生動物制品罪,且犯罪情節嚴重,應予懲處,鑒於張章滿和任昌志犯罪後有立功表現,法院遂依法作出上述判決。
請您文明上網、理性發言並遵守相關規定,在註冊後發表評論。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