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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記者 任東海 攝 |
『野鴨48元一斤,野雞50元一斤,大雁480元一只。出售野雞、野鵪鶉、野鴨、毒蛇等野味,並負責加工。』近日,讀者撥打本報熱線反映,天津市河北區宇緯路與四馬路交口有個野味銷售加工點。記者隨後進行了暗訪。
路邊圍牆開口
藏野味銷售點
記者在現場看到,這個野味銷售點在一堵白色圍牆上開了一扇僅容一人進出的門和一個方形的通風小窗戶。門背面用紅色字跡寫著『野味加工』等字樣。旁邊木板上面列舉了經營種類,有大雁、野鴨、飛龍(花尾榛雞)、山雞、野兔、野鴿、各種蛇類等。
記者進門一看,裡面大約30平方米,靠牆擺著幾排籠子。其中,一個籠子裝滿翅膀上有綠色斑點的麻色野鴨,一個籠子裡滿是色彩鮮艷的野雞。
屋內還放著幾個盛滿熱水的圓柱形金屬桶,水中漂浮著已經死去的野鴨野雞。房屋中間剩下一個一人寬的過道,空間狹小而潮濕。
『48元一斤!野鴨、野雞、鵪鶉、野鴿、毒蛇,要嗎?要就給你拿。』店中男子拎著一只褪盡羽毛的野鴨向一名問價的男子說。這名買野鴨的男子告訴記者:『這兒什麼野味都有,我經常在這兒買。』
確屬無照經營
違反多項規定
據河北區工商局北站工商所確認,該銷售點屬無照經營。隨同記者進行暗訪的林業部門工作人員確認,現場發現有十多只綠翅鴨、環頸雉等野生動物。
該工作人員還告訴記者,根據《天津市野生動物保護條例》規定,捕殺各種野生動物必須事先獲得林業部門發放的許可證明,經營野生動物也必須獲得林業部門的來源渠道認定,嚴禁私自捕殺和銷售野生動物。該銷售點屬於違法經營。
另外,為防止人和動物之間的交叉感染,日前通過的《天津市畜牧條例》也禁止在市內人口密集區域屠宰活禽。
隨後,北站工商所向該銷售點下達責令停業通知書,令其停止經營。
另外,北站工商所已經上報河北區工商局,工商、林業公安等部門將做進一步查處。(記者任東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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