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今天(24日)上午召開的《廢棄電器電子產品回收處理管理條例》培訓會上獲悉,我國廢棄電器電子回收處理將有法可依,今後如果擅自處理電子垃圾最高將罰款50萬元。該條例將於2011年1月1日正式實施。
記者同時還了解到,《廢棄電器電子產品回收處理管理條例》知識競賽也於今天啟動,北京市民可上網參與知識競賽,將有機會獲得價值不等的數碼產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