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臨近期末考試,南開大學的學生們復習格外認真,因為如果他們這學期期末考試不及格科目學分累計達到14學分及以上,到2010年3月新學期開學時,他們和他們的家長就會收到一份『學業警示通知單』,如果連續兩次收到警示,他們將面臨退學的危險。校方表示,此舉主要是為了督促學生按期完成學業,提醒他們合理規劃大學4年的學習生活。
督促學生按期完成學業據了解,南開大學2009年推出了新修訂的《本科學生學則》,其中第三章新增了第八節『學業警示制度』。該制度明確規定,本科學生同一學期內不及格科目學分累計達到14學分及以上,或入學後前2年所修課程學分低於50學分,其本人和家長將在下學期初收到一份『學業警示通知單』。
據介紹,在南開大學,本科生4年修滿150左右的學分方能畢業,但往往有學生進入大學後放松了對自己的要求,不認真努力學習,或者因不善於合理規劃而影響了學業,這一舉措主要是針對這些情況醞釀出臺的。
南開大學教務處處長沈亞平說,警示是想給學生敲警鍾,是想對被警示的學生進行幫助,督促這少部分學生按期完成學業。與此同時對其他學生也是一個警醒:大學期間,要認真做好自己的學業規劃,認真履行《普通高等學校學生管理規定》中所規定的『努力學習,完成規定學業』的義務。
大學生感到心理壓力大記者了解到,2003年以前,南開大學《學則》中的相關規定為『同一學期有14學分以上的必修課和專業選修課不及格,或連同以前學期共計20學分不及格的,予以退學處理』。沈亞平表示,此次增加的『學業警示』正是對以上規定的緩衝措施,先警示再處理,充分體現學生管理制度的人性化。
將『學業警示通知單』寄達學生家長的做法,在學生中引起了不小反響。『學業警示單寄給父母,肯定會給我們帶來一定的心理壓力,畢竟是大學生了。』一名學生坦言。
而記者電話采訪的一名學生家長和經濟學院主管學生工作的副院長魏佔玲均表示,十分歡迎這項措施的推出。魏佔玲說,實施學生學業警示措施有利於加強學校和家長的聯系,形成學生思想工作的合力機制,能促進大學生合理安排學業。南開大學教務處有關負責人表示,在學業警示的實行過程中也考慮了照顧學生的隱私,警示通告不會公開張貼,只是直接送達相關學生本人及其家長。
然而,『警示』制度並非只亮『黃牌』。新《學則》明確指出,受到學業警示後再次達到學業警示條件的本科學生,學校將做退學處理。(記者劉曉艷通訊員張劍劉慕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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