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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年審計報告所列問題的查處情況,備受社會各界關注。
正在北京參加十一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十二次會議的常委會組成人員,都收到了一份由常委會辦公廳轉來的國務院辦公廳關於今年審計報告查出問題整改情況的函。來函對2009年6月審計署向全國人大常委會提交的年度審計報告的各項問題,一一給予『回應』。
追回歸還被擠佔挪用資金26億餘元
審計署提交的審計報告,受到全國人大常委會和國務院高度重視。
國務院辦公廳在關於審計報告的來函中說,各被審計單位認真進行整改。截至2009年10月底,已追回或歸還被擠佔挪用的資金26.34億元,根據審計建議完善各項制度規定1125項。審計發現的119起涉嫌違法犯罪案件線索移送紀檢監察和司法機關查處後,已有31人被依法逮捕、起訴或判刑,60人受到黨紀政紀處分。
七成中央部門預算執行問題已整改
來函指出,這次中央部門預算執行審計發現違規和損失浪費問題共計45.17億元,已整改31.66億元,佔70%。
(主要情況見下表)
挪用支農資金建房買車問題全糾正
違規擇校費、違規使用支農資金、違規享受種糧補貼……針對審計報告列出的重點資金審計查出的問題,各有關部門也都采取了整改措施,並取得成效。
針對城市基礎教育經費審計調查發現的問題,教育部、財政部聯合要求加強全國城市基礎教育財務管理工作和制度建設。19個城市通報了審計調查情況,有針對性地制定和完善了一系列規章制度。
有的地區還對審計調查未涉及的中小學校進行了全面檢查,建立了整改工作督查制度。
截至2009年10月底,違規收取的擇校等費用已退還學生或上繳財政3.84億元,佔審計調查發現此類違規資金總額的76%;違規統籌和擠佔挪用資金已歸還原渠道10.93億元,佔審計調查發現此類違規資金總額的60%;滯留資金已安排使用19.11億元,佔審計調查發現此類違規資金總額的78%;化解學校債務7.86億元,佔審計調查發現此類違規資金總額的37%。
針對財政支農資金審計調查發現的問題,發展改革委、財政部等部門認真研究完善政策制度,督促地方整改。截至2009年10月底,違規使用的26.93億元支農資金,已整改26.37億元,佔違規資金總額的98%,其中挪用5837.4萬元建房買車的問題已全部糾正。
215億元房地產貸款已全部整改
來函報告了審計金融機構發現問題的整改情況。
關於審計發現的『違規發放土地儲備貸款、虛假按揭貸款以及向不符合條件的房地產企業提供貸款215億元』和『因貸後監管不嚴有43.6億元信貸資金違背貸款用途』等問題,6家銀行已全部整改。關於向不符合國家產業政策或未經批准立項的投資項目發放106.9億元貸款的問題,6家銀行已收回或整改74.55億元。
來函還報告了審計企業查出問題的整改情況。關於通過調整賬目等方式多計、少計利潤和資產的問題,13戶企業已全部整改。關於因決策失誤、管理不善和違規操作等造成損失63.72億元的問題,有關企業正在采取措施挽回損失,初步確認有28.42億元損失已無法追回。13戶企業還建立健全了360項財務和內部管理等方面的制度,加強了財務管理,規范了決策程序。
有關部門正在研究進一步完善引導和支持企業提昇核心競爭力的相關政策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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