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網購發令槍,再用自行車鋼珠對發令彈進行改裝,槍上打眼自制『左輪手槍』……樂清男子翁某,用這種方法,將32支發令槍,改裝成了可發射子彈的『武器』。
前天,溫州市檢察院以非法制造、買賣槍支、彈藥罪,對翁某提起公訴;以非法買賣槍支、彈藥罪,對購槍者金某、盧某提起訴訟。
去年8月22日下午1點左右,平陽警方抓獲正在進行槍支交易的兩名犯罪嫌疑人,現場共繳獲4支自制仿左輪手槍及157發子彈,並沒收贓款8800元,並順藤摸瓜抓住了另一購槍者金某。金某供出了槍支改造者翁某。
翁某是個『隱君子』,去年9月被強制戒毒。警方在戒毒所裡,將翁某逮捕歸案。
樂清人翁某30歲出頭。小學畢業,2004年因故意傷害罪被判處有期徒刑3年,2006年減刑釋放。出獄後的翁某, 2007年9月在網上認識了一個名叫『惠蘭』的發令槍賣家。網店裡,貼著將發令槍改為『左輪手槍』的詳細步驟。
翁某馬上買了兩支發令槍,按照網上看到的方法進行改裝,隨後還到附近山上進行『試射』。第一次改裝失敗後,翁某又在『惠蘭』處買進10支發令槍,終於改造成了『左輪手槍』。
去年3月,翁某又從『惠蘭』處購入20支發令槍。改裝好後,向自己曾經的『獄友』推銷。大半年時間內,翁某將30支槍,賣給了自己的4個獄友。這些獄友又將買來的槍支,轉手賣與他人。
檢察官介紹,發令槍是以火藥造成聲波,沒有管狀物,不發射金屬彈丸或塑料彈丸,所以沒有納入我國的槍支管理規定之列。檢察官認為,國家應該盡快出臺相關管理政策,對發令槍的流通銷售實行專控專營,並嚴格購買審批的程序。
請您文明上網、理性發言並遵守相關規定,在註冊後發表評論。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