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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本市塘沽樂購超市,最近一段時期一直在開展一項促銷活動,承諾在本超市購買的標有特殊標簽的商品,與周邊不超過3公裡范圍內的商場相比,價格是最低的。其實事實並非如此——『天天低價』?小心被『忽悠』!
編輯同志:
我是塘沽的一名消費者,每周基本上都在位於塘沽上海道的樂購超市購物。最近一段時期,這家超市一直做著一項叫『天天低價』的促銷活動,承諾在本超市購買的標有特殊標簽的商品絕對低於其他商家。今年11月22日,我在該超市購物時無意中發現,一些商品的標價其實並不低於其他商家。於是我特意購買了一些商品和其他商家的同樣商品的價格進行了比較,發現部分商品價格高於其他商家。因此,我懷疑塘沽上海道樂購超市只是打著『天天低價』的旗號。讀者 劉女士
『天天低價』未必價低
接到讀者來信後,記者采訪了反映問題的劉女士。劉女士給記者拿出她11月22日在這家樂購超市購物的小票。劉女士說,5公斤一袋包裝的『利達標准面粉』,樂購超市賣14.70元,而物美超市賣14.50元;匯源500毫昇真蜜桃飲料,樂購超市賣2.30元,而其他超市賣2.20元。劉女士還列舉了十幾種在樂購超市標以『天天低價』標簽的商品,價格也比其他超市高。劉女士介紹,『天天低價』這個促銷活動樂購超市做了很久了,但是由於很多市民出於對大超市的信賴,都沒去質疑它的真偽。這也是讓這種行為之所以能夠長久持續下去的原因之一。
12月10日,記者以普通消費者的身份對塘沽樂購超市進行了查訪。在該超市的入口處,記者看到了寫著『天天低價』的大牌子。上面寫著:『更多生活必需用品保證低價:凡是本店帶有「天天低價」標志的商品,3公裡內,保證常年低價;天天市調(市場調研),不怕價格比較;如果買貴,退還2倍差價。』這家超市的工作人員告訴記者,這個牌子的意思,就是說樂購超市所標注的『天天低價』商品,與周邊不超過3公裡范圍內的商場相比,價格是最低的。
記者在樂購超市的貨架上看到,標有『天天低價』標志的商品有很多種,其中食品較多。記者隨手拿了幾樣商品,中英精致料酒,1.18元;徐福記沙琪瑪蛋糕,16.8元;納愛斯香皂,1.60元。結完賬後,記者出門來到距樂購超市僅五六百米的一家物美超市。在該超市內,記者同樣采購了中英精致料酒、徐福記沙琪瑪蛋糕、納愛斯香皂,價格分別是1.15元、10.09元、1.50元,均比樂購超市價低。
隨後,記者撥通了樂購超市華北地區免費諮詢臺的電話,詢問有關承諾的『天天低價』商品高於其他超市價格的問題。該諮詢臺的工作人員告訴記者,一般不會發生記者所說的情況,所承諾的低價商品的價格肯定會低於其他商家。如果出現記者所說的情況,可能是售貨員標簽貼錯所致。以後一定注意不再發生此類事情。
『天天低價』難以做到
就樂購超市存在的問題,記者采訪了本市另一家大型超市的負責人。該負責人說,『天天低價』是一個相對概念,或者說是一個營銷策略,但是要真的做到『天天低價』,就需要強大的信息系統和運營體系的支橕。由於超市很多,其他經營方式的商家也很多,因此『天天低價』的維護,所需要的成本非常之高,持續性會面臨著一定的挑戰和難度。這位負責人介紹,對任何零售企業來說,降低價格永遠都有一個前提:不能低於成本。做商業的最終目的,毫無疑問是賺錢,賠本賺吆喝並非明智之舉。而樂購超市要長期維持其低價策略,就不得不想盡辦法節約成本。因此這樣下去也會很難維持。驗證『天天低價』的真偽,對消費者而言,由於時間和精力等限制,也是難以做到的。消費者不可能天天購物後都去進行對比,以此來約束或者制止商家的某些行為。
投訴人劉女士介紹,按照樂購店面牌子上『如買貴,返還2倍差價』的提示,她事後曾找到了該超市客服人員要求退貨並要求返還差價。超市的工作人員拒絕了劉女士的要求,理由是如果在購買的當天來辦理退貨,超市有可能為其退貨,但也不可能返還差價,因為價格他們是隨時調整的。
記者采訪了本市物價管理部門,其工作人員介紹,《中華人民共和國價格法》規定:經營者不得利用虛假的或者使人誤解的價格手段,誘騙消費者或者其他經營者與其進行交易;任何單位和個人均有權對價格違法行為進行舉報。《欺詐消費者行為處罰辦法》規定:經營者在提供商品或者服務中,采取虛假或者其他不正當手段欺騙、誤導消費者,使消費者的合法權益受到損害的行為,是欺詐消費者行為。經營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務有欺詐行為的,應當按照消費者的要求增加賠償其受到的損失,增加賠償的金額為消費者購買商品的價款或者接受服務的費用的一倍。
市工商局提醒市民:消費者在購買促銷或打折商品時,一定要注意是否明碼標價,並且要貨比三家。應該理性地對待商家所推出的『促銷價』、『特價』、『優惠價』等銷售方式。如果對商場促銷商品的原價有異議的,應向商家查詢。如發現有虛假或欺騙行為,可撥打12315舉報。記者姜艷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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