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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日,昆明市公安局新聞辦向媒體通報,經司法鑒定,陳文法確系患有精神分裂癥,目前仍處於發病期。相關鑒定機構於昨日出具了正式鑒定書,專家建議:加強監護,給予強制性醫療。
中午,在民警的看護下,陳文法被轉移至昆明市精神病院治療。記者跟隨刑偵支隊民警來到昆明市第二看守所,目睹了整個過程。經過半個多月,陳文法的精神面貌較落網時已有所好轉。但在轉移中,陳文法依舊雙眼緊閉、斜靠在車內顯得疲憊不堪,多次喊他都沒有回應,民警只能將他直接抬到醫院病床上。
據介紹,為了抓捕陳文法,警方先後花費60萬元左右,而後期治療費無法估計。
陳文法上車下車都靠人抬
『睡眠很好,但胃口一般,看上去永遠都睡不夠。』這是看守所民警對陳文法的初步印象。
昨天中午,將陳文法從昆明市第二看守所提出後,民警為他換上了一套乾淨衣服。不過,他雙眼緊閉,對外界毫無反應,民警左右攙扶他都無法站立,5位民警將他抬上警車。有了座位後,陳文法整個人蜷縮在上面。一路上,他都沒有睜開眼睛,民警最終將他直接抬到了醫院病床上。由於涉及個人隱私及其他問題,醫院方面婉拒了記者的采訪,僅表示將通過心電圖X、光機、B超等設備了解陳文法的身體狀況。
陳文法曾在治療途中逃跑
據調查,事發前陳文法曾到烏蒙鄉衛生院治療,並於8月3日到昆明市精神病醫院住院。住院治療期間,陳文法精神病性癥狀明顯,在病情尚未完全緩解的情況下,陳文法及其父親不聽醫生勸阻,於8月10日要求出院。陳文法出院後不說話,不理人,態度凶惡。10月20日左右,家人欲再次帶他到昆明治療時陳文法逃跑,數天後回家。
陳文法落網後始終不言不語,對問話無動於衷,表情呆板淡漠。今年12月7日,祿勸警方委托雲南鼎豐司法鑒定中心對陳文法進行鑒定,確認其作案時處於發病期,為無責任能力。
當地政府承擔治療費用
案發後,祿勸警方已在轄區內展開精神病患者的排查,如發現有此類患者將及時送醫或安排專人看護。
當地民政部門人員說,鑒於陳文法的特殊情況,祿勸彝族苗族自治縣政府將承擔其在精神病院的全部治療費用,並按每療程3個月為其治療。
令大家擔懮的是,陳文法好了以後怎麼辦,放出去若再傷人又該如何?民政部門和公安機關對此都一籌莫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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