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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廣東省紀委和省監察廳通報了一批近年來查處的包括在今年專項治理中根據群眾舉報和重點檢查發現的違規私設『小金庫』典型案件。據悉,廣東省共發現『小金庫』300個,涉及金額近1.3億元,給予有關人員黨紀政紀處分15人,行政處罰18人,移交司法機關處理11人。
據廣東省紀委常委、省委巡視辦主任姜斌透露,從發現『小金庫』的單位來看,主要是在執收、執罰權相對集中的行政執法單位,黨政機關事業單位下屬的企事業單位,以及與人民群眾利益密切相關的單位,其中,教育系統發現的『小金庫』佔相當大的比重。這些『小金庫』有的是賬外設賬,有的公款私存,有的設在下屬單位,形式多樣,隱蔽性極強。
針對『小金庫』隱蔽性強、發現難的特點,廣東省鼓勵群眾舉報,按照舉報查實的『小金庫』數額的3%~5%對舉報人實行獎勵。在專項治理工作期間,全省各級治理機構共收到群眾舉報線索338條,目前已全部進行了核查,經核查舉報線索發現『小金庫』16個,涉及金額549.24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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