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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日16時,江蘇省人民檢察院黨組書記、檢察長徐安做客強國論壇,以始終堅持執法為民維護人民根本利益為題與網友進行在線交流。
網友『蜜茶』提問道:南京6.30重大交通事故中的主要責任人張明寶,在6月30日酒後駕車造成五死四傷的情況下,僅僅被判了無期。在這起案件中是否存在著暗箱操作?
徐安回答稱:對法院的審判監督這也是我們的職責,但是我們對法院的監督必須依據事實和法律規定來進行。具體來講,南京『6.30』事件給我們留下了深刻的思考,由於張明寶在深度醉酒的狀態下造成這樣嚴重的事故,五死四傷,給很多家庭造成了不幸,給一些家庭留下了很多痛苦,這不是一時能夠去除的。
正因為這樣,我們檢察院在批捕過程中,都是高度負責認真對待,特別是南京市檢察院比較早的就介入到這個案件當中,了解案情,對案件的事實證據進行充分審查。據我了解,在起訴過程當中,就認為對張明寶酒後駕車不能以一般的交通肇事罪來對待,他的行為不同於一般的交通肇事,而是以危害公共安全罪來進行起訴。
酒後駕車這個問題確實很嚴重,酒後的狀態是很難以控制的,這時候駕車確實是很危險的。但喝酒這種行為,應該是可以控制的,如果他知道自己喝了酒還要去開車,他就絕對不應該喝酒,如果已經喝了酒,就絕對不能動車,應該有這個自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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