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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30日從公安部交通管理局獲悉,自2009年8月15日公安部在全國開展酒後駕駛違法行為專項整治行動以來,截至目前,全國共查處酒後駕駛違法行為30.4萬起,其中醉酒駕駛4.1萬起,佔查處總量的13.6%。
據了解,專項整治行動共罰款處罰30.4萬人次,暫扣駕駛證27.3萬本,行政拘留3.7萬人次。因酒後駕駛導致交通事故起數、死亡人數與去年同期相比分別下降37%、39.6%。
回顧2009年,從1月21日,河南靈寶市司機王衛斌醉駕寶馬車連撞多人,造成6死6傷的慘劇;5月22日,上海司機慶某酒後駕車肇事,連撞4人,2人死亡;7月16日,鄭州傅某無證醉酒駕車連撞11人,致3死8傷重大事故,再到備受社會關注的成都孫偉銘醉酒並無證駕駛造成4死1傷、南京張明寶醉酒駕駛造成5死4傷等惡性案件,一方面公安系統鐵拳治『酒駕』,另一方面『酒駕慘禍』卻屢次發生。
12月中上旬,公安部聯合多家網站就進一步改善道路交通環境征求群眾意見,數萬名網民表達了對不文明交通行為、危險交通行為的意見,在列出的近二十種危險交通行為中,有近七成群眾認為酒後駕駛最危險,位居危險駕駛行為第一。
公安部交通管理局有關負責人表示,在全國嚴厲整治酒後駕駛專項行動期間,仍然接連發生酒後交通肇事的慘劇,充分說明酒後駕駛違法行為的頑固性、反復性,治理酒後駕駛必須常抓不懈。
對於『酒駕』屢禁不絕,專家和公眾在接受記者采訪時普遍認為,我國現行法律對『酒駕』量刑標准過低,使酒後駕駛者存有僥幸心理也是一個重要原因。
清華大學張明楷教授說:『現在法律規定有一定局限性,與發達國家相比,我國對酒後駕駛處罰過輕。國外多數國家都是立法上從嚴,規定了嚴厲的法律責任。』
專家們還認為,除了要完善法律法規,加大懲處力度,遏制『酒駕』的有效解決還有待於全社會文明交通氛圍的形成。中國人民大學教授葛晨虹認為,交通安全問題是一個社會性、系統性的問題,涉及方方面面,因此,交通文明水平的提昇也就必須依靠全社會力量,依靠各方共同努力。
清華大學教授劉書林認為,充分調動群眾的積極性,將行政管理和群眾監督相結合,選聘一些群眾監督員,給予監督的權限;加強與媒體的互動,形成持續有力的輿論聲勢,為倡導文明交通營造良好氛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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