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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天津市貸款道路建設車輛通行費征收辦公室獲悉,根據國務院《關於實施成品油價格和稅費改革的通知》精神,經市政府批准,自2010年1月1日起,停止征收天津市貸款道路建設車輛通行費。撤銷津圍公路薊州橋、京津公路大沙河等19個公路收費站。本市高速公路同時停止代征收通行費。
停止征收貸款道路建設車輛通行費之前,欠繳通行費的車輛和單位要在2010年3月31日之前補繳通行費。截止日期之前主動補費的車輛不收滯納金,過期對應補繳未補繳的車輛和單位予以追繳,並按有關規定加收滯納金。
本市報停車輛未辦理領取機動車牌照和機動車行駛證手續的,自公告發布之日起至2010年3月31日止,凡正常報停車輛可持報停憑據到繳存牌、證的公安交管部門車管所(工作站)辦理牌、證領取手續。凡屬於超過規定報停期限(年累計報停期超過6個月)車輛,先補繳欠費再領取繳存牌、證。
遺失報停憑據的車輛擁有人,可持機動車登記證書、車輛擁有人身份證原件(委托代辦的同時要持經辦人身份證原件)辦理領取牌、證手續。遺失報停憑據的單位車輛,憑機動車登記證書、法人證書或機構代碼證辦理領取牌、證手續。超過規定辦理期限仍未辦理報停車輛牌、證領取手續的不再辦理。由公路規費征稽部門清點造冊移交公安車輛管理部門進行處理。
辦理欠繳通行費補費和報停車輛欠費補費手續的車戶,可於2010年1月4日至2010年3月31日到公路規費部門辦理。市內六區及新四區可到征稽二所、六所辦理,其他區縣可到當地征稽所辦理。辦理時間為每天8:30~17:00,周六、周日及節假日休息。諮詢服務電話:23698168,23698715-111。詳情可登錄『天津路網』(http://www.tjszgl.cn)查詢。(記者狄慧通訊員白雪峰王若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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