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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溫州市十一屆人大常委會第二十一次會議聽取和審議了市政府關於2008年度市本級財政預算執行和其他財政收支審計發現問題整改情況報告。報告指出,今年下半年,針對審計發現的問題,各相關單位采取多種措施,積極進行整改,糾正違規金額使用。
2008年7月至2009年5月,市審計部門共完成審計項目42個,查出違規金額3.2098億元,管理不規范金額6.9427億元,損失浪費金額1633萬元。經審計,查處應上交財政3145萬元,移送紀檢監察和有關部門處理3件,核減投資額2.968億元。
在審計中,市審計部門發現部分財政資金預算執行不理想、部分單位財政資金管理不夠到位、部分財政資金績效欠佳、個別單位財務管理不規范等。目前,各有關單位已經按照審計意見逐個分析,制訂整改方案,落實有關問題整改,確保每個問題得到有效整改。
針對市區五項社會保險基金和促進再就業資金審計調查發現問題,目前已處理處罰有關責任人7人,對養老保險金存在冒領的問題,已追回被冒領的10人養老金,並在市區全面開展養老金領取資格年審工作。關於部分財政資金績效欠佳問題,市財政局已對有關單位進行督促。
針對國際金融危機對中小企業影響審計調查發現的情況,市府辦相繼出臺《關於促進溫州小額貸款公司穩健發展的實施意見》和《關於推進溫州市中小企業信用擔保體系建設的意見》,進一步落實整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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