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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國一名聯邦法官2009年12月31日裁定,拒絕受理聯邦檢察官對5名前美國黑水公司保安的起訴,理由是檢方取證不當、侵犯被告人合法權利。
這5人涉嫌兩年前無端打死打傷數十名伊拉克平民。裁定傳出後,他們的辯護律師和家人狂喜,美國司法部表示失望,黑水事件受害者遺屬和幸存者頓感震驚。
拒審黑水案華盛頓聯邦地區法院法官裡卡多·烏爾維納當天發出一份長達90頁的意見書,認定檢察官取證時『忽視並侵犯』憲法賦予這5名前黑水保安的權利。
黑水事件發生於2007年9月16日。當時一支由黑水公司保安護送的美國國務院車隊行駛至伊拉克首都巴格達尼蘇爾廣場後,保安朝人群開槍,造成包括兒童在內至少14名伊拉克平民死亡、20人受傷。
事件發生後,國務院派人前往巴格達調查並問訊這些保安。後者辯護律師主張,調查人員當時以解僱相威脅,迫使這些保安詳細交代事件經過,但保證這些證詞『免疫』,即檢方不能把這些證詞用於任何刑事起訴。
烏爾維納認為,檢方不應利用這些證詞引導調查工作。司法部一些資深檢察官已經告誡這些同事要『小心繞開』這些證詞。然而,後者在調查和起訴幾乎每一個環節都使用相關證詞,這些證詞『看來』在每一項指控中都『發揮關鍵作用』。
司法部先前解釋說,由助理司法部長肯尼斯·科爾率領的檢察官並沒有使用這些證詞。但烏爾維納說,這些解釋『自相矛盾、難以置信且缺乏可信度』,不能自圓其說,法院因此拒絕寬恕檢方這種不當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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