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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杭州部分有關房地產交易的稅收優惠政策有了調整。從今年1月1日起(實際受理時間為元旦小長假後即1月4日起),存量房交易相關稅收的地方補貼和商品房交易契稅的地方補貼全部取消。快房網專家、杭州房地產中介行業協會副會長鄧力說,購房稅費補貼的取消,會加大房產交易的成本,『可能會對今年的杭州樓市帶來一定的影響』。
昨天,杭州市財政局直屬征收管理局(原農稅中心)的相關負責人明確表示:所有2009年12月31日之後簽訂商品房購買合同的,都將不能享受契稅補貼;同樣,在2009年12月31日之後遞交納稅申請的二手房交易,也不再享受營業稅、個稅以及契稅的相關補貼。
以一套購於2007年、建築面積為80平方米的二手房為例,假設其買入價為100萬元、賣出價為200萬元,可以發現,這套二手房在稅費補貼政策取消後要交納的稅費增加了78400元(見下表)。
另悉,杭州於2008年10月出臺的《關於杭州市房地產市場健康穩定發展的若乾意見》中,其他沒有明文規定截止時間的、有關促進房地產消費的優惠政策,大多將予以保留。
-新聞附件 曾經的購房稅費補貼政策2008年10月14日,杭州出臺了《關於杭州市房地產市場健康穩定發展的若乾意見》,其中關於購房稅費補貼的描述如下:
『實行購買商品房契稅、印花稅補貼。自本《意見》發布之日起至2009年12月31日止,對個人購買上城區、下城區、江乾區、拱墅區、西湖區、杭州高新開發區(濱江)、杭州西湖風景名勝區、杭州經濟開發區、杭州之江度假區內普通商品房的,在取得房屋所有權證後,按所繳納的契稅、印花稅地方體制分成部分給予全額補貼。』
『實行存量房交易稅收補貼。自本《意見》發布之日起至2009年12月31日止,對上城區、下城區、江乾區、拱墅區、西湖區、杭州高新開發區(濱江)、杭州西湖風景名勝區、杭州經濟開發區、杭州之江度假區范圍內買賣個人普通住房的,買賣雙方(均為個人)繳納的稅收收入根據地方體制分成部分給予全額補貼。』(據都市快報報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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