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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日市檢察院傳出消息稱,市檢察院第一分院近日對龔剛模、樊奇杭等34人黑社會性質組織犯罪案提起公訴,指控該組織犯有組織、領導、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故意殺人,非法買賣、運輸槍支、彈藥,非法持有槍支、彈藥,販賣、運輸毒品,開設賭場,容留他人吸毒,行賄,非法經營等九項罪名。此外,還指控該組織其它成員犯有故意傷害、窩藏、搶劫、盜竊等四項罪名。據悉,此案將於明天在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開庭審理。
2005年6月,龔剛模(注:原重慶銀鋼集團銷售公司總經理)通過明星(另案處理)結識了刑滿釋放人員樊奇杭。此後,龔剛模通過提供大量資金供樊奇杭發放高利貸讓其獲取高額利息、無償給予『保利夜總會』40%股份、提供大量活動資金給樊奇杭等方式,扶持樊奇杭組織的發展壯大。
樊奇杭:糾集人員買衝鋒槍
樊奇杭則先後糾集兩勞釋放及社會閑雜人員,為龔剛模違法犯罪行為提供暴力支持。
樊奇杭給組織成員每月發放2000N5000元不等工資,提供毒品供組織成員吸食,出資為組織成員租房,成員要有兩部手機,其中一部專門用於違法犯罪聯絡,並統一定期更換電話號碼,加強對組織成員的領導和控制。
據指控,龔剛模、樊奇杭組織為了壯大實力,通過非法購買等方式獲取了各式槍支15支、子彈500餘發,其中甚至包括自制式衝鋒槍和手榴彈,以武裝該組織從事非法活動。
放貸上億獲利4400萬元
為壯大組織經濟實力,2005年以來,龔剛模、樊奇杭組織采取發放高利貸、販賣毒品、開設賭場、娛樂場所等手段聚斂巨額錢財,先後向多家民營企業和個人高利放貸1.64億元人民幣,獲取高額利息近4400萬元,在多家大型酒店開設賭場非法獲利上百萬元,並販賣冰毒10公斤進行謀利。
因私人恩怨制造槍案
檢方查明,2008年7月,龔剛模、樊奇杭因個人恩怨,安排指控張孟軍、吳川江等人對被害人李某實施報復。經過近一年時間的周密安排,於2009年6月3日實施了震驚全市的愛丁堡持槍殺人案,在居民小區持槍殺死一人。
賄賂原公安局治安總隊支隊長
龔剛模為使其違法犯罪行為免遭查處,多次向羅定江(原市公安局治安總隊第8支隊支隊長)等多名國家工作人員行賄,利用國家工作人員的包庇、縱容,使其黑社會性質組織得以長期存在並發展壯大。
據檢察機關介紹,該案案情較為復雜,僅起訴書就有2萬多字,全國首屆十佳公訴人、重慶市人民檢察院第一分院公訴一處處長戴萍擔任本案第一公訴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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