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弟弟小解時被人踹倒,叫來哥哥幫忙報仇。由於哥倆誤把兩位路人認作對象而打傷,二人因聚眾斗毆領刑。
2009年3月14日22時許,被告人單兵飲酒後步行回家。走到本市東麗區軍糧城街北旺村附近時,單兵到路邊小解。這時,兩個過路人訓斥他不道德,並把他踹倒後跑開。單兵馬上電話通知哥哥單華。哥哥趕到與弟弟一起在附近尋找該兩名過路人。在北旺村平安橋南側馬路上,哥倆誤將被害人王氏兄弟認作是毆打單兵的人,上前將兩被害人毆打致傷。
2009年8月26日,被告人單兵、單華被抓獲歸案。本市東麗區人民法院認為,被告人單兵為報復他人,糾集被告人單華結伙斗毆,致被害人輕傷,其行為均已構成聚眾斗毆罪。綜上,判決被告人單兵犯聚眾斗毆罪,判處有期徒刑1年。被告人單華犯聚眾斗毆罪,判處有期徒刑10個月。(記者陳遇冬通訊員麗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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