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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河東區一名男子因垂涎鄰居賣的海鮮,撬鎖盜走螃蟹、魚等70餘公斤。日前,本市河東區法院以盜竊罪判處其有期徒刑2年6個月,並處罰金5000元。
張某年近5旬無業,住在河東區一條小胡同,鄰居家賣海產品,家中有大量存貨,但白天主人不在家,這勾起張某的作案設想。幾個月前的一天上午10點多鍾,張某撬鎖進入鄰居家中,將70公斤包括比目魚、偏口魚、平魚、海蟹、河蟹等海產品盜走搬回自己家中。晚上,鄰居回家發現海產品被盜,警方很快查獲張某。海產品除部分被張某食用外,大部分被追繳並返還事主。經鑒定,被竊海產品價值人民幣9000餘元。日前,河東區法院審理後認為,張某以非法佔有為目的,盜竊他人財物,數額較大,已構成盜竊罪,因其初犯,且大部分贓物已追繳發還,量刑時酌情考慮。一審判處有期徒刑2年6個月,並處罰金5000元。(記者解金釗通訊員王琪范立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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