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去年3月19日本報以《『蒙古國礦主』津城下套》為題,報道了滿洲裡某礦區一名普通質檢員趙某謊稱自己是身價千萬的蒙古國礦主,在與多名單身女白領的交往中編造礦難、兒子遭綁架等謊言騙取多人50餘萬元。近日,經河東區法院審判,這名假礦主被以詐騙罪判處有期徒刑13年,並處罰金人民幣10萬元。
經查明,2007年4月至12月間,趙某通過婚姻介紹所以搞對象為名,先後或同時與受害人尹某、尚某、苗某、徐某、菅某結識,分別編造自己在蒙古國開采礦山、有千萬元資產,蒙古國的礦山需要增加設備、礦山出事、給其子辦理出國手續、辦理父親喪事,其子在加拿大被綁架等謊言,以騙取5名受害人的信任和同情,分別騙取受害人尹某10萬元、尚某10萬元、苗某2.47萬元、徐某36.3萬元,菅某7萬元。在受害人的催要下,2008年4月和7月趙某分別歸還苗某1萬元、歸還尚某10萬元,其他詐騙錢款全部揮霍。2008年12月22日,趙某被公安機關抓獲歸案。庭審中,趙某沒有委托辯護人,並對其所犯罪行不持異議。
河東區法院經審認為,趙某以虛構事實、編造謊言為手段,騙取他人錢財,數額特別巨大,其行為已構成詐騙罪。趙某自願認罪,但在犯罪情節方面做避重就輕供述,且大部贓款未退賠。據此,法院作出上述判決。(記者王強通訊員王琪范立維)
請您文明上網、理性發言並遵守相關規定,在註冊後發表評論。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