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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天津市公安經偵部門緊密圍繞市委市政府『保增長、渡難關、上水平』的工作要求和『平安天津』建設的部署,深入學習實踐科學發展觀,精心履行打擊、服務、參謀『三大職能』,堅持預防和打擊並重,成功查處了一批帶有苗頭性、傾向性的經濟違法犯罪案件,年內未發生因經濟犯罪引發的重大涉穩事件,有力地維護了本市經濟秩序和社會的穩定。
2009年,全市各級公安經偵部門以事關國家經濟安全的嚴重經濟犯罪和關系民生、關系社會和諧穩定的涉眾型經濟犯罪以及系列性、多發性經濟犯罪為打擊重點,以摧團伙、打網絡、端窩點、破大案、追逃犯、積極挽回經濟損失為目標,主動進攻,深挖源頭等多項措施,有針對性地開展了打擊假幣犯罪『09行動』、打擊整治發票違法犯罪專項行動、打擊傳銷『百日聯合執法行動』以及打擊借『家電下鄉』名義制售假冒偽劣產品專項整治工作,取得了顯著成績。全年共破獲各類經濟犯罪案件3000餘起,挽回經濟損失7億餘元。相繼偵破了劉某特大出售假幣案、『2.18』特大非法出售假發票案、張某票據詐騙案、陳某合同詐騙案、李某假冒注冊商標案等一批涉案價值大、危害嚴重的經濟犯罪案件,切實維護了市場經濟秩序的有序運行。
各級公安經偵部門在依法嚴厲打擊經濟犯罪的同時,堅持打防並舉,關口前移,通過多種渠道和方式加大了防范宣傳力度,有效地預防了各類經濟犯罪案件的發生。據統計,2009年以來全市各級公安經偵部門共組織座談會、經濟犯罪情況通報會200餘次,走訪企業百餘家,發放各類宣傳冊、宣傳單、宣傳光盤等材料共計30萬餘份,走進市、區電視臺進行防范宣傳30餘次,深入社區宣傳1250次。向群眾宣傳有關防范知識,提高了廣大人民群眾識別和防范經濟違法犯罪的能力和水平,對違法犯罪起到了強有力的震懾作用。(通訊員經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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