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歲末年初,『曹操大墓』引發的跨年度爭論可謂鋪天蓋地,至今沒有落幕的跡象。然而,在這場爭論中,真正有益於『曹操大墓』考古研究的學術爭鳴卻少之又少,公眾也在一片喧囂之中愈加迷惑。
何以至此?除了曹操在民間的巨大影響力,以及佐證材料不夠充足之外,此次考古成果的發布主體有欠妥當恐怕也是重要原因。目前,考古成果該由誰發布,該如何發布,並沒有明晰規定可資參考,不過,國家雖無明規,考古學界內部卻自有一套習慣。權威考古專家表示,考古成果的發布一般通過寫『考古簡報』『考古報告』,在《考古》《文物》《考古學》等雜志上發表,或者出版考古學專著。
需要特別指出的是,考古學作為一項以有限測無限、循明晰探幽暗的學科,其成果的發布並不意味著蓋棺論定,而只是學術爭鳴的開端。中國社科院學部委員、著名秦漢考古學家劉慶柱說,階段性成果不排除學術爭鳴,相關學者都可以對階段性成果發表不同學術意見,仁者見仁、智者見智,促進對方多思考。
此次考古成果的發布,有關方面選擇了新聞發布會形式,這一形式本無可厚非,但考古成果的發布主體構成卻值得商榷,除了文物考古專家之外,當地政府的官員們也成為當場主角。
應該說,此次有關方面組織了多場論證纔最終對外宣布此考古成果,態度不可謂不認真,論證也不可謂不獨立。一項考古學術成果的發布有眾多官員『橕腰』,這難免會使公眾產生『蓋棺論定』之感,並伴隨眾多質疑猜測,最終使得本應是好事的爭鳴,日漸偏離了學術軌道。由此,地方政府信用透支,學術公信力不斷走低也就在所難免了。
由此觀之,此次『曹操大墓』爭論事件是一次提醒:我國應抓緊健全和完善考古成果發布制度。而其中,明確考古成果的發布主體應為重要的一環。借用一句大家熟知的話『讓學術的歸學術,政府的歸政府』,學術爭鳴纔不會走向眾聲喧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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