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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常,權力防范事故危險的能力很弱,權力推卸事故責任的能力很強。有的地方不像蔚縣那樣笨,他們擅長采取『柔性的封口』、『聰明的壓制』。失控失管的『蠻權』是可怕的,所以我們倡導『監督權力』,用一句形象的話來說,這就是要把權力關進籠子裡,而不是讓權力來『監督』媒體、『監督』公眾。
縣委書記13年,縣長14年,副縣長13年……這不是當官的任期,而是這些現要加上『原』字的縣太爺們,『榮獲』的有期徒刑。他們原先都是河北蔚縣的縣官,『哥們玩的不是寂寞,而是瞞報』———就因瞞報2008年7月14日發生在李家窪煤礦的礦難,他們最後落得如此下場。河北省政府1月9日通報了該事故查處情況,共有48名事故責任人被追究刑責(1月10日《人民日報》)。
這事兒為什麼拖到2010年的今天纔鄭重通報呢?因為在1月4日,河北武安普陽鋼鐵公司發生煤氣泄漏特大事故,又被瞞報了。上報死亡7人,實際21人。是媒體內參揭露了真相,被稱為『一紙內參讓死亡人數增至21人』。這下河北省政府著急了,把兩個瞞報事故一起通報。都說『殷鑒不遠』,如果當初真正『鑒』了蔚縣礦難瞞報事件,那麼這回武安瞞報事件或許就不會發生;現在跨了3個年度的先後兩個事件拿來一起『鑒一鑒』,可算作是對未來瞞報事件的一個『殷鑒』罷。
有這雙胞胎式的『同鑒』,當然比沒有『鑒』要好。而且蔚縣原『一把手』李宏興書記被拿下,這很得人心,不再是出了事故總是要縣長(通常還是『副的』)兜著。這起礦難致死34人、1人失蹤,李宏興當時為堵媒體記者的嘴,授意宣傳部長給『封口費』,同時指示『誰出事誰拿錢』,最後是礦主花了260萬。李宏興獲刑13年,好歹能給人以『判得重』的感覺———其實,他因『濫用職權罪』被判的徒刑只是個零頭,受賄罪纔是大頭。
對公權力過於倚仗,往往是官員的不二法門。當權力用來封口,當權力用來壓制,這是對公權力的盜用。李宏興就是動用公權來封口、來壓制的,並期待以此為己免責。這當然是一次冒險的博弈,他輸了,輸得只剩下短褲。而此前,顯然有不少明信息或暗信息提示他,『瞞』和『捂』,乃第一選擇。這些權力中人,不喜愛聽到真話,不喜歡看到真相,尤其是發生在本地的真相。為了實現自己的目的,不惜動用一切手段,這樣就把公權變成了『蠻權』;在『蠻權』的野蠻管治下,此人有福,則彼人必定有禍矣。那些死去的,都是一條條活生生的生命啊!
通常,權力防范事故危險的能力很弱,權力推卸事故責任的能力很強。有的地方不像蔚縣那樣笨,他們擅長采取『柔性的封口』、『聰明的壓制』。失控失管的『蠻權』是可怕的,所以我們倡導『監督權力』,用一句形象的話來說,這就是要把權力關進籠子裡,而不是讓權力來『監督』媒體、『監督』公眾。
想起在中國新聞史上,有一篇全文連標點只有160個字的社論,曾引起強烈反響,被譽為新聞史上最短的社論。那是時任中共福建省委書記項南撰寫的《有些案件為什麼長期處理不下去》,刊於1982年2月7日《福建日報》頭版頭條,全文如下:
『今天本報公布了幾個大案,壞人受到揭發處理,這很好。有些問題群眾看得很清楚,乾部也有很多議論,問題的性質已經非常明白,但是就是處理不下去,而且長期處理不下去,為什麼?一是自己屁股有屎;二是派性作怪;三是軟弱無能。還有什麼?也許還有其它原因,但主要是這三條。你這個單位的問題長期處理不下去,是什麼原因,算那一條,不妨想一想。』
項南的分析清晰明了,直截了當。比照當今的一些安全事故和瞞報事件被『柔軟』處理,依然能在『這三條』中找到影子,尤其是『自己屁股有屎』。
蔚縣礦難瞞報事件,在跨過3個年份之後,如今算是塵埃落定了。這麼一拖的結果,就是中間再來一個瞞報事件。對事故的處理、對瞞報的懲處,本質上是對權力的管制,後者做不到位,前者必然就無法做到位,公權力將必然會被繼續盜用成『蠻權』,並繼續濫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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