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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州荔灣區中茶茶葉交易市場的兩百商戶群情洶湧,拉起『還我路權』、『走投無路血本無歸慘慘慘』等橫幅,抗議市場唯一的車道被園區物業管理公司以維修下水道的名義突然攔腰截斷,至今半個月仍無法恢復,造成市場生意慘淡。商戶們認為,車道被斷與未向園區物管公司交納廣告贊助費有關。(1月12日《羊城晚報》)
天下之大,真可謂無奇不有。舊時有綠林好漢設障攔路強收商人『買路錢』,今時窮鄉僻壤也偶有刁民窮得發慌蓄意毀路借機向路過車輛收『修路費』,不足為奇。今日廣州,挖路之人自然深諳『路通財通』之道,其智商本該用在疏通市場通道、營造良好營商環境之上,不料『聰明透頂』,竟反其道而行之,使出『挖路斷財』逼人『出血』的下三濫招數,等於攔路搶劫、殺雞取卵,令人匪夷所思。
在市場經濟條件下,某些人還是篤信權勢可以欺人壓人那一套,無權勢的就來蠻的,企圖逼人就范,顯然已經是過時思維,十分的不入流。就『挖路斷財』事件,雖然挖路方狡辯稱曾經告知經營者交納廣告費,並無強逼,而且挖路是為了掃除水浸點,只是因為有電纜光纖、沒工人等原因造成進度比較慢,但從兩件事的『巧合』近乎天衣無縫來看,其實已經是『此地無銀三百兩』。
俗話說,司馬昭之心,路人皆知。事至如此,挖路方是否親口承認挖路就是逼迫商戶交幾萬元廣告贊助費,其實已不重要。退一步講,即便真如挖路方所說的收錢是為了設置大型的戶外指路廣告牌,而且也許在挖路方看來,挖路逼贊助不是損招而是絕招,但其最終犯眾怒,乃至引發群體劇烈抗議事件,已經宣告挖路是失敗的庸計蠻招,值得反省。
中國人崇尚和氣生財,推崇利益共贏。商戶與物業管理脣齒相依,本應是『一家親』,因為脣亡則齒寒。對於廣告宣傳這種關系到彼此同命運共榮辱的事,應該遵循協商的程序,而不是物業一方獨大,削尖腦袋要榨商戶的油,甚至明顯的報復。雙方利益相連,一方一意孤行,以『我的地盤我作主』自居,既不合乎市場經濟體制之下商業行為運作規范,也不符合人民生活民主議事的基本要求,更不合法。這些淺顯的道理挖路方不該是不知道吧?
再有一個值得提出的問題是,兩百商戶爭的不是路權,而是合法權益。由於路被挖斷,商戶每日損失過百萬元,已多次向相關部門求助,卻得不到回應。他們『忍無可忍纔在市場拉起橫幅』,希望能引起重視,幫他們解決困難。無論商戶的行為是否過激,從化解社會矛盾、維護正常市場秩序的角度出發,政府部門亦應及時介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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