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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多次下文禁止別墅用地供應,開發商認為趕上末班車開發別墅有利可圖,投資者認為購買別墅奇貨可居昇值在望,從某種程度上來說,反而刺激了別墅的產生與銷售。』一位不願意公開姓名的業內人士說。
據介紹,國務院、國土資源部等部門雖多次下文禁止別墅用地的供應,但至今對『別墅』一詞沒有明確界定。記者搜索資料,發現媒體對此有關的報道,僅限於2006年5月31日國土資源部第二次叫停別墅用地之後,國土資源部地籍司司長樊志全對記者說:『別墅現在還是指獨門獨院、兩至三層樓形式。』國土資源部土地利用司副司長李海洋2006年4月8日曾較為模糊地表示,別墅是指『獨門獨戶獨院,佔地面積相當大,容積率非常低』。他還透露,國土資源部准備出臺文件明確別墅標准。
但是遺憾的是,從那時到現在又是3年多過去了,並沒有看見相關的標准出臺。
就是這個模糊的定義給了開發商很大的想象空間,也給地方國土管理部門造成了執法的困難。某地一位土地執法人員對記者說:『計劃經濟時代,什麼規劃都沒有,國土局就可以批地。而現在是先有規劃,纔有土地的出讓。規劃部門報上來的通常只有一類用地、二類用地等區別,而不會說是建別墅,還是建別的,土地部門也無從判斷。到了房子建成了,監管部門又成了建設部門。如果建的是別墅,你去讓他把房子扒了吧,對不起,現在的開發商維權意識也很強,馬上把你告到法院。你們都說不清別墅的定義,憑什麼說我建的是別墅?如果獨門獨院是別墅,那農民在自己的宅基地上建起的房子豈不也是別墅?如果按容積率來衡量,北方一些中小城市因為地勢平坦,樓房間距較大,容積率不超過1,比南方一些城市的別墅小區容積率還要小,可是那些房子卻建得很簡陋,你能說那種容積率小的簡易房子也是別墅嗎?』
於是,一些本不打算建別墅的開發商反而認為國家的禁令成了建別墅的利好消息,也要分享『最後的晚餐』,既然獨棟別墅太引人注目,就建雙拼別墅、疊加別墅、聯排別墅、『類別墅』,以至一些房地產研究人士驚呼市場上『偽別墅大行其道』!同樣的容積率,如果建成多層住宅或是小高層電梯房,舒適性要遠高於一些單層只有幾十平方米,算上地下室有四五層高的聯排別墅,但就是因為擔心以後再也沒有別墅了,開發商就非要建成別墅,購房者也爭先恐後地持幣購買。而不少購房者衝動之後,纔發現自己雖然買了一個冠以『某某別墅』的房屋,但居住起來並不舒適,交通不便,配套設施也不齊全。很多別墅小區雖然已建成五六年,實際入住率還不及20%。還有人調侃,即使已經有人入住的別墅裡也大多住的是保姆。
業內人士提出,國家在出臺禁令時,首先應該有明確的定義和可操作性。否則就可能陷入市場怪圈,國家越是限制,頂風而上冒險修建別墅的開發商也就越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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