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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日前印發的《關於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進一步推進義務教育均衡發展的意見》提出,力爭區域內義務教育在2012年實現初步均衡,到2020年實現基本均衡。把均衡發展作為加強義務教育工作的一個重點,抓住了當前義務教育發展中的主要矛盾,回應了群眾的普遍關切。
客觀而言,盡管我國城鄉義務教育發展取得顯著成績,但城鄉之間、區域之間、學校之間義務教育設施、教學水平等差距卻在擴大。各級教育部門出臺諸多措施禁止收費擇校,『重點校』的客觀存在卻使『擇校風』愈演愈烈,加重了群眾負擔和社會不公,群眾強烈不滿。
平心而論,當前各地的『重點校』『名校』是各地政府長期資金投入傾斜、優秀師資集中、優秀生源匯聚等因素共同作用的產物。群眾一邊埋怨上學難、上學貴,一邊又不惜為孩子上『重點校』花大錢,看似矛盾,實則充分反映了群眾既強烈不滿而又無可奈何的心態。要解決問題,再多的『禁令』都靠不住,唯有追根溯源,從管理理念、體制機制等深層次尋找辦法。
『重點校』盡管與義務教育應有的均衡、均等原則不符,但優質教育資源來之不易,應倍加善待。近年來一些地方采取了學校之間兼並重組、教師崗位交流等措施,是利用現有優質教育資源推進義務教育均等化的有益探索。但從實際效果來看,教育投入更多地向普通校、薄弱校傾斜,是縮小校際差距、提昇義務教育整體質量的治本之策。這方面,除了政府增加教育投入總量,還可以像『希望工程』那樣通過政策支持、輿論引導等吸引社會資本參與辦學。
教育公平是社會公平的重要基礎,當前義務教育領域存在的不公平問題必須下決心解決。統籌兼顧,標本兼治,既紓眼前之困,又謀長遠之計,纔能更好地實現公平義務教育的目標。(新華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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