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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大雪過後天氣寒冷,最低氣溫達-22.5℃,嚴寒天氣使不少手機在低溫下問題頻出。14日,記者在市質檢院電器產品檢驗中心了解到,低溫放電性能不佳成為手機電池的主要問題。
昨日,消費者劉先生反映,去年春天他為手機新配了一塊電池,平時用著沒什麼問題,但津城一場大雪過後,手機電池電量卻出現了減少現象,平時充滿電能用3天左右的手機電池,最近使用一兩天就沒電了。
市質檢院電器產品檢驗中心主任孫雲東表示,從對部分手機電池檢測結果看,上述情況並不在少數。低溫放電性能不佳已成為手機電池的主要問題。手機電池在冬季使用時間縮短,這是由於電池內部原料不合格,導致電池在低溫時放電量銳減造成的。在最近進行的一次-20℃±2℃的低溫放電性能測試中,部分手機電池的測試結果並不能令人滿意。寒冷的冬季在戶外使用這樣的產品,會出現使用時間縮短,嚴重者甚至無法開機。
此外,孫雲東指出,在檢測中,技術人員也發現部分標注為1200mAh左右的電池,其實際容量只有800mAh左右。不少以『商務電池』為噱頭的『大容量電池』,其實與普通電池容量無異。電池容量虛高現象主要是因為市場上高容量手機電池售價比低容量手機電池貴,部分企業有意高標,獲取非法利潤。
對此,孫雲東提醒消費者,購買手機電池,要選擇到規模大、服務質量和信譽好的商場或專賣店購買。選購電池時,應注意產品使用說明和產品標志是否規范齊全。電池產品標志上應有產品型號、標稱電壓、額定容量、充電限制電壓等信息。產品包裝要完整,外觀整潔、沒有裂口、無鏽蝕等。不要購買『三無』產品。(記者宋雪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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