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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務院港澳事務辦公室發言人15日下午就香港個別社會組織針對香港未來政制發展問題發動『五區公投運動』一事發表談話後,香港特區政府發言人表示:『特區政府認同香港特別行政區基本法沒有規定「公投」制度。香港特別行政區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的一個地方行政區域,無權創制「公投」制度。』
香港特區政府發言人指出,行政長官曾蔭權14日在立法會的答問大會上已清楚指出,在香港進行任何形式的所謂『公投』,都是完全沒有法律基礎和沒有法律效力的,特區政府是不予承認的。
發言人說,國務院港澳事務辦公室就這個問題發表聲明,顯示中央對所謂『公投』一事嚴重關注。
發言人強調,香港特區政府正就2012年行政長官及立法會選舉辦法進行公眾諮詢工作,任何偏離基本法所規定的行為做法,只會造成更多社會矛盾,無助社會達成共識。
特區政府發言人說:『香港社會主流輿論對所謂的「五區公投運動」不表認同。我們認為所謂「公投」只會對進一步推動香港政制向前發展設置新障礙。』
《大公報》社評說,港澳辦的談話,並非空穴來風,更非小題大做;『公投』事涉憲制,中央對此絕不能姑息啞忍,更不能容許任何損害『一國兩制』、損害國家主權與尊嚴的事件在香港特區發生。文章指出,特區政制,包括特首和立法機關如何產生、如何組成、權力何來、職能何在……無一不是由基本法根據『一國兩制』方針、根據國家憲法一一加以明文規定。港澳辦已就香港特區不可『公投』、無權『公投』及『公投』違憲違法作出了明確的宣示,特區政府和全體市民,對維護繁榮穩定、推動政制向前發展都會更有信心、力量和方向。
《文匯報》社評說,中央政府罕有地對『五區公投運動』表達嚴正立場,既是為正視聽,避免香港市民受誤導,更是對『五區公投運動』的嚴正警告,以確保基本法和『一國兩制』方針的正確實施。『凡基本法與本地法例沒有禁止的,便是合法』的說法,完全是無視香港的憲制法理。香港社會各界應該在基本法和人大常委會有關決定的原則框架下,討論二0一二政改方案,求同存異,凝聚共識,理性務實地推進香港的政制發展。
《香港商報》評論說,硬要推行『五區公投運動』,注定是無效的,最終只是虛耗公帑,引發社會混亂,更會挑戰憲制精神,深化矛盾對立。事實上,多項民調已顯示大多數港人對此不予認同。文章說,法治精神乃港人一直以來的核心價值,任何事情均須依法而行;全體港人須遵從《基本法》規定、恪守《基本法》下的『一國兩制』精神,不容肆意莽為、僭越法規。
《星島日報》社評說,『五區公投運動』全無憲制法律支持,不符社會主流民意。今次政改?詢啟動,社會很快形成共識,就是期望政制改革可以啟動。在這種主流本來是理性溫和的氣氛底下,『五區公投行動』的做法不單排除妥協的可能,還令到政治氣氛迅即變得緊張和對立,把市民焦點轉離政制?詢的實質內容。
《新報》評論說,推行雙普選是香港人的普遍願望,但只有以理性務實的方式進行爭取,?且以循序漸進原則逐步落實,纔是達至雙普選的最有效途徑。『五區公投』縱使只是一種嘩眾取寵的宣傳噱頭,不但令普羅市民混淆不清,而且確實已超越了法治的基本精神。
多家報章就此訪問部分香港知名人士。全國人大常委會委員范徐麗泰強調,無論《基本法》及香港法律均沒有所謂的『公投』機制,相信港澳辦是次清楚表態,是希望避免香港市民被誤導。香港基本法委員會委員譚惠珠強調,任何人用任何形式的『公投』推動政治活動,都是非常可惜及不明智的選擇。香港政制只有中央纔可決定,香港不能搞『公投』或『公民自決』,這一點毫不含糊,也不能漠視。香港任何時候都應講法律、講憲法、講《基本法》,港人亦應對香港法律地位有所認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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