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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交警駕寶馬撞死路人逃逸事件曝光後,引發社會強烈關注。昨日,深圳市公安局再次披露案件偵破詳情,並證實涉事交警事發當晚曾喝過酒,屬於酒後駕駛。
據深圳市公安局通報,1月2日21時40分許,寶安交警大隊接到事故報警稱,龍華八一路接近人民路處發生一起交通事故,一人受傷送醫院、肇事車輛逃逸。轄區龍華中隊執勤民警迅速出警到達現場,進行勘查取證,搜集到車輛碎片(右側後視鏡)。寶安交警大隊十分重視該事故,立即組織龍華、大浪和民治三個中隊的警力對周邊修理廠、停車場等場所進行了排查,收集線索,查找肇事車輛。
監控錄像發現白色車輛有重大嫌疑
案發後,交警局成立事故聯合調查專案組,分四路對案件進行全面偵查。由於道路施工造成變電箱故障,案發現場監控探頭損壞(已於1月12日修復使用),未能獲取有效線索。專案組隨後擴大偵查及排查范圍,連續走訪現場附近工廠、修車廠、停車場以及路邊店鋪等,查找、調取了周邊路段210多個監控探頭的錄像資料,在龍華片區派發逾千份『舉報啟示』,向全市的4家寶馬專賣店派發200多份《協查函》,同時聯系媒體發布案情、征求舉報線索。民警攜帶肇事現場車輛碎片到有關車行進行比對,寶馬專賣店認定車輛碎片為寶馬三系車配置。
隨後,聯合專案組進一步擴大偵查范圍,對案發前後一段時間經過現場附近區域的480多輛寶馬車逐一進行排查,初步鎖定80餘輛車為重點調查對象。經仔細排查分析,在距離事故現場近一公裡處的龍華工業西路上塘公交車站臺的監控錄像資料裡,發現一輛白色車輛在肇事時段經過該監控點,有重大嫌疑。
粵BXXXX白色寶馬528型小車找到
經過大量的排查取證,專案組民警於1月13日下午,在光明街道轄區找到一部粵B××××號牌的白色寶馬528型小車,其右後視鏡損壞。經查,該小車登記人為光明交警中隊民警王×禮的父親,事發當晚由王×禮使用該車,王具有重大作案嫌疑。交警局迅速向上級報告了這一涉警重大情況,引起市領導和市公安局領導的高度重視,要求專案組迅速加大偵辦力度,徹底查清案件事實,嚴肅依法追究責任。經進一步核實證據,1月14日凌晨,警方對王×禮采取刑事拘留。
出事路段9個攝像頭都是壞的
事後,交警從現場肇事車輛留下的右後視鏡認定,肇事的車輛為白色寶馬車318i或325i低配置車型,生產時間為2003年或2004年。根據現場的情況,出事點位於鬧市區,該路段共有9個電子攝像頭,但9個攝像頭都是壞的。
盡管兩位老人在龍華的大街小巷都張貼了啟事,渴望找到目擊證人,但一無所獲。
認定王X禮屬酒後駕駛
王×禮,男,28歲,2003年參加工作,案發時為光明交警大隊公明中隊的普通民警,初級警員。據初步調查證實,1月2日晚王×禮晚飯期間飲過酒,然後駕駛粵B××××小車從公明前往龍華家中,發生事故並在肇事後逃逸。盡管時間已久,現已無法從王×禮血液中檢測當日酒精含量,但可以認定王×禮屬酒後駕駛。
14日,交警局召開會議進行深刻反省,認真分析發生問題的原因,同時決定在全局開展紀律教育整頓,要求對照這個反面教材,排查隊伍管理中存在的問題;全體交警開展自查自糾,切實增強法紀觀念,嚴格遵守『五條禁令』,模范遵守交通法規。據了解,交警局已在案發後向各大隊派駐專職紀檢乾部,監督並幫助解決基層交警隊伍中存在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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