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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環渤海二手車城有人私自打井取用地下水,我們擔心地面會因此下沈,危及到周邊的安全。』日前,接到知情人的反映,記者立即趕往現場采訪。
環渤海二手車城位於解放南路延長線上,緊鄰環渤海汽車城。在知情人王先生的指引下,記者找到了這些井。從外觀看,這些井沒有井口,只有伸出地面的水管或機井。王先生告訴記者,這些井有的在屋裡,從牆壁或地面處伸出一個水管,有的雖然在室外,卻被各種堆積的雜物擋著,一般人很難看到。
觀察發現,這些井與分布在二手車城裡的一些散戶商家共存,與這些井相伴的現象是,很多商家的門前都擺放著若乾只水桶,大小顏色不一。
王先生擔心,這樣取用水,會帶來一些不利的影響。『以前,夏天下雨,這裡沒積過水。但自從去年夏天以來,這裡開始出現雨後積水的現象。有人猜測,可能是因為這些井取水沒節制,導致地面下沈的緣故。』
環渤海汽車城工作人員就此接受采訪時稱,汽車城與商戶是服務與被服務的關系,車城把場地和辦公用房租用給商戶並向商戶提供物業管理服務,商戶向車城交納服務費和租金。對於部分商戶自行打井行為,此前環渤海汽車城根據舉報也曾調查過,初步統計,共有約20口這樣的井。對此,汽車城『只能勸阻,因為我們沒有執法權,商戶們不聽,我們也沒有辦法。』
>>>水務局:
井深不超20米不違規
對此,天津市水務局相關工作人員稱,他們已經接到過相關舉報,並且去檢查過,結果發現該汽車城招商後,有二三十戶商戶沒水源。因為一些二手車比較髒,不洗乾淨不好往外賣,所以纔有了這些井。『井只有兩三米深,出水量也很少。現在這些水井都凍上了,已經不能使用了。』該工作人員稱,這些井是環渤海汽車城統一打的。
該工作人員還表示,根據相關規定,單位或個人打井必須辦理相關手續,但前提是打的井深度超過20米。『像這種淺層井,不在辦法規定范圍內。』
關於『環渤海汽車城統一打井』這一說法,昨天,環渤海汽車城相關負責人回應稱,此事不屬實。『我們沒有給任何商戶打過井,而且也不知道水井的深度。我們也很擔心無節制取水影響到周邊的安全。當初,水務局就此事來調查時,我們曾積極予以配合,但直到現在,也沒有見到任何處理結果。』
>>>律師:
水務局說法『站不住腳』
天津允公律師事務所任秀福律師認為,汽車城和水務局的說法都值得商榷。
『汽車城作為出租方,承租人未經其許可對租賃物進行改善或增設他物的,出租方有權制止,要求承租人恢復原狀或賠償損失,甚至可以因此解除租賃合同。在租賃區域內挖井取水,應屬於改善或增設它物,作為出租人的汽車城有權乾涉。』
『水務局工作人員的答復依據的應該是1986年6月1日起施行的《天津市地下水資源管理暫行辦法》。但《取水許可和水資源費征收管理條例》規定,除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及其成員使用本集體經濟組織的水塘、水庫中的水等五種情況外,只要取水,就都應當申請取水許可證,並繳納水資源費。同時,《城市節約用水管理規定》規定,單位自建供水設施取用地下水,必須經城市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核准後,依照國家規定申請取水許可。上述兩個法規不僅實施時間在《天津市地下水資源管理暫行辦法》之後,而且是全國性的法規,具有法律效力。』因此,任秀福認為,水資源是公共資源,未經許可不能隨意取用,水務局的上述說法『站不住腳』。
據天津大學土木建設方面的專家介紹,地表下20米以內的水,只要取水量不大,對周圍建築的安全基本沒什麼影響。(記者高立紅實習生王彥淇文並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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