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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濱海新區區政府內設機構組建將在1月底基本完成。出席天津市十五屆人大三次會議的市人大代表、濱海新區常務副區長劉子利18日透露,本著『協調、精簡、高效』原則,新區政府內設機構為19個,較國內較為精簡的上海浦東新區政府機構還少一個。
據介紹,19個內設機構,國資委為特設機構,其餘機構分別為:辦公室、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經濟和信息化委員會、商務委員會、教育局、科學技術委員會、公安局、民政局、司法局、財政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規劃和國土資源局、建設和交通局、環境保護和市容管理局、農業局、衛生局、審計局、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
內設機構過程中,新區政府以『最大限度壓縮機構』、提高行政效率為出發點,將建設和交通、環保和市容管理分別納為一個機構。而在涉及社會、民生事務管理服務方面,機構設置也做了充分的兼顧。
劉子利表示,目前政府各內設機構的主要負責人已經通過區人大常委會的人事任命。政府正在加快理順行政審批的相關流程,明確區政府以及派出機構各自職責,選拔政府工作人員,實現政府的平穩劃轉和有效對接。
劉子利透露,在盡快理順行政審批體系方面,按照管理體制改革總體要求,新區正加快建立與各功能區管委會、街道鄉鎮之間『無縫銜接』的『新區的事在新區辦』的行政審批體系。
根據設想,新區政府將集中行使經濟社會發展、產業布局、城鄉規劃、土地資源配置等事關全局發展的審批事項,其他事項均下放至功能區和功能區管委會,充分調動各管委會的主動性、積極性和創造性。城區和功能區管委會在原審批權限基本不變的基礎上,享有『擴大的區級權限』,成為新區經濟發展、社會管理和公共服務的審批管理主體。街鎮作為基層服務主體,承擔戶籍、生育、優撫、社保等便民服務事項。(記者張勇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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