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鎮會計陳伯偉利用負責撥付鎮財政資金職務便利,擅自以填寫事先蓋好印鑒的空白預算撥款憑證等手段19次以征地拆遷補償款名義,將1800萬元財政資金轉出,用於個人賭博、揮霍,造成1200多萬元國有財產損失。
廈門市中級法院日前對這起案件做出一審判決。陳伯偉因犯貪污罪、非法經營罪,數罪並罰,被判處死刑,緩期兩年執行。
法律專家認為,這起案件暴露的問題發人深省。
貪污公款還賭債
陳伯偉1996年開始在灌口鎮經濟發展服務中心擔任會計,負責管理鎮政府財政資金收支及做會計賬。
2005年下半年,陳伯偉迷上『六合彩』,不到半年就負債累累。2006年初,陳伯偉打起其管理的鎮財政資金的主意。
利用經發中心主任疏於管理、將預留印鑒交由其管理之機,陳伯偉用填寫事先蓋好印鑒的空白預算撥款憑證等手段,2006年3月至2008年2月,先後19次以征地拆遷補償款名義,將經發中心設在建設銀行的預算外資金賬戶內1800萬元財政資金,轉入其控制的集美區農資公司忠倫供應點及集美區鈞鋒副食品經營部銀行賬戶。
轉出1800萬元公款後,陳伯偉通過個人或他人名義以現金及轉賬方式全部支取,用於賭博、償還賭債及揮霍。
法院審理查明,陳伯偉將轉出的公款部分用於購買豐田越野車,大部分用於購買『六合彩』、參與賭球或做『六合彩』莊家。2006年下半年,陳伯偉開始非法經營『六合彩』,通過非法攬注,擅自銷售非法彩票等方式,以現金或轉賬方式接受賭博人員參賭投注,經營數額188萬多元。然而,賭博期間,陳伯偉輸多贏少,以至最終輸光。
2008年2月,陳伯偉被調離原單位,會計工作由新會計接手,但他調離原崗位後申請病假,直至同年9月纔將財務資料移交新任會計。
2008年10月,陳伯偉自動向集美區人民檢察院投案,供述全部犯罪事實。案發後,檢察機關追繳回571萬元,尚有1200多萬元沒有追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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