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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5月10日,『喬洪被調查』的消息首次見諸報端。此前,這條爆炸性的消息已經在證券界悄悄流傳。也是在這前後,全國幾十家媒體的記者先後來到了赤水河畔的茅臺鎮。
據參與其中的一位記者回憶,茅臺鎮的賓館本來就少,當時都住滿了,他們只能是在周邊找朋友家、同行家蹭住。
但是,茅臺方面對於消息呈封鎖態勢,記者們聽到最多的一句話是:公司目前不會接受任何采訪。
2000年,47歲的喬洪從貴州省輕紡工業廳調到茅臺,出任貴州茅臺酒股份有限公司總經理一職,也是茅臺酒廠有限責任公司董事、黨委副書記。
在『空降』茅臺之前,喬洪曾任共青團貴州省畢節地委書記、畢節地區納雍縣縣長、畢節地區輕紡工業局局長、貴州省輕紡工業廳副廳長。
自喬洪到任後,茅臺的領導層就構成了『三駕馬車』的結構,分別是集團董事長季克良、股份公司董事長袁仁國、股份公司總經理喬洪。
當時,集團董事長季克良已經69歲,『超期服役』多年,曾經5次延期卸任。
知情人士介紹,喬洪出現在茅臺,正值茅臺改制上市的關鍵時期。2000年,喬洪從貴州省輕工廳分管酒業的副廳長順利成為茅臺總經理人選,也成為貴州省在茅臺上市期間『空降』的唯一高層。
喬洪1996年出任貴州省輕工廳副廳長時,主管全省酒產業。在此期間,喬洪曾率工作組參與了習酒公司的破產兼並和貴州珍酒廠的解困,這也是其得以入主茅臺的原因之一。
在『三駕馬車』當中,季克良和袁仁國是正廳級乾部,喬洪一直是副廳級,在位的7年間,他的職務也一直沒有過提昇。
袁仁國18歲就進入茅臺酒廠,經歷了車間工人、供銷科科員、廠辦副主任、黨委秘書、車間主任、廠長助理等一系列階段,1998年正式扛起茅臺酒廠總經理的重擔。同時,袁仁國還擔任股份公司下屬的茅臺酒廠銷售公司、茅臺酒進出口公司等公司的董事長、總經理。無論資歷和人脈,喬洪都算是外來人,和袁仁國都沒有太大可比性。
對釀酒工藝相對比較陌生的喬洪,主管市場和銷售。他在位期間,加強了茅臺營銷渠道的建設。1999年,茅臺銷售額為9.8億元,2006年增加到62億元。
喬洪還力推專賣店建設,並連續幾次提高產品價格。季克良曾經用『思想活躍,懂專業』來評價他。
愛好足球身陷『世界杯』 喬洪喜歡足球,還當過畢節地區足協主席。組織優秀經銷商及優秀員工赴韓國看世界杯,部分經費落入腰包2007年5月10日、11日,貴州茅臺停牌,公司保持緘默。
就在調查風波悄悄流傳的時候,一位記者在喬洪家樓下遇到了喬洪。該記者說,當時喬洪顯得非常憔悴,他剛打了聲招呼想上前采訪,喬洪則擺了擺手快步走開。
直到5月14日,貴州茅臺發布了一則公告,稱喬洪因工作原因調任貴州省國資委副主任,貴州茅臺董事會免去其總經理職務。原定於5月19日召開的股東大會也推遲到5月31日,股東大會增加審議免去喬洪公司董事的事項。
『調任』只是個煙幕彈,喬洪並沒有去貴州省國資委任職,只是被『調』出了茅臺。新華社5月19日發布消息稱,中共貴州省委常委會18日研究決定,對喬洪采取『雙規』措施。
此前1個月,包括喬洪在內的喬氏家族5人相繼被貴州省紀委調查,其中有喬洪的四弟喬建華及弟媳。有消息稱,喬洪四弟喬建華在北京、上海、深圳、青島、貴陽開有多家公司,倒賣茅臺酒。
消息一出,茅臺成為媒體關注的焦點。茅臺方面迅速對資本市場和經銷商進行安撫。
本報記者還記得,當時茅臺集團董事長季克良接受采訪時嗓子沙啞。『這件事本身短期內對茅臺來講是不利的,但最終不會對茅臺有影響。』滿頭銀發的季克良當時對媒體表示,過去的、今後的重大決策都是由集體決定,已經作出的生產決策、營銷決策不會變動,將會一如既往。
喬洪東窗事發,與他的一個業餘愛好———足球有關。
知情者介紹說,喬洪喜歡足球,還當過畢節地區足協主席,擁有一大批球友。
據媒體報道,事件的導火索源自2002年的『韓日世界杯』期間。當時,茅臺組織部分優秀經銷商及茅臺優秀員工赴韓國觀看世界杯,由山東一家旅行社承辦,而其中牽線搭橋的是茅臺在山東的經銷商姜國武。
有關部門調查發現,茅臺與這家旅行社有兩份不同的付費合同,茅臺方面賬目支出的是800萬元,而旅行社方面則是按照500萬元的合同收款。其中大約300萬元差額,有一部分落入喬洪個人腰包。
除此之外,還有消息稱,在此事件前後,貴州方面已經多次接到關於喬洪的舉報,主要是關於受賄方面的。
2007年3月,去重慶參加全國糖酒會的姜國武,一下飛機就被貴州有關方面帶走,配合調查喬洪案。當年11月,喬洪被批捕。
被調查時致信省領導 喬洪信中稱:『如果我給弟弟批過一瓶酒,讓我弟弟做過一筆我分管的業務,我願意接受組織的處理』喬洪喜歡看書,在中國的企業家中,他最喜歡的是張瑞敏,他給茅臺員工們推薦的第一本書就是《海爾是海》。後來推薦的書目中,還有《致加西亞的信》、《細節決定成敗》。
『接觸不多,但喬洪人比較隨和,沒有架子。』一位白酒行業資深人士回憶說,外界對喬洪的普遍印象是『為人很低調』。在2007年3月份的全國糖酒會上,也就是喬洪『落馬』前的最後一次糖酒會,喬洪照例給每一桌經銷商敬酒,氣氛融洽。
該人士表示,喬洪在茅臺任職7年,確實對公司有貢獻。不過他也認為,像茅臺這樣的企業,由於歷史原因品牌早就樹立了,只要任期內沒有太大失誤,業績肯定是良性的。
一瓶普通茅臺酒至少能給經銷商帶來100元到200元的純利潤,如果是年份酒,利潤可能上千元,但茅臺酒產量有限,要想及時拿到貨,經銷商們動用了各種方法。很多經銷商都是情願先打款,再等著要貨,拿著各種領導批條前來提貨的經銷商不在少數。
據媒體報道,喬洪自己事後的表述中稱,茅臺60%左右的酒按年度計劃分配給各經銷商及重要的終端客戶,另有40%的酒由領導審批決定。
2006年12月,在茅臺杭州經銷商會上,喬洪曾當眾表示,『我沒有一個親屬在茅臺上班,沒有給親屬批過一瓶茅臺酒』。
據公開資料顯示,在2007年4月26日,即喬洪接受調查期間,他曾給貴州省主要領導寫信,稱:『在我主管的茅臺股份公司,如果我給弟弟批過一瓶酒,讓我弟弟做過一筆我分管的業務,我願意接受組織的處理。』
受賄100餘次超1300萬 喬洪在法庭上坦承自己當了幾年老總後,價值觀發生了很大變化,稱他在位時權力太大,面臨的誘惑也太大了法院的審理結果卻是另一番景象。遵義市中院認為,喬洪身為國家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之便,單獨或伙同其弟喬建華收受他人財物,為他人謀取利益,其行為已構成受賄罪;喬洪的巨額財產明顯超過其合法收入,且不能說明來源合法,其行為還構成巨額財產來源不明罪,依法應當數罪並罰。
經法院審理查明,喬洪於2000年底至2007年3月期間,先後100餘次分別收受胡某、公某、羅某某等22人的賄賂,共計1323萬餘元;伙同其弟喬建華共同受賄218萬餘元;喬洪另有折合人民幣820萬餘元的巨額財產不能說明來源合法。
在喬洪『出事』之後1個月,也就是2007年6月,季克良和袁仁國首次在京露面,參加有關茅臺發展戰略的發布會。他們只談茅臺發展,不談喬洪事件。
一位證券界人士認為,喬洪畢竟只是個人犯罪,不是像古井集團王效金那樣的『窩案』,對上市公司的影響不大。
據媒體報道,2008年3月4日下午,貴州省紀委秘書長廖建宇證實,對喬洪的調查已進入司法程序。而消息在各大媒體見報的當天,正值全國『兩會』期間,茅臺集團董事長季克良正在北京參加『兩會』,他否認還有茅臺其他中高層人員涉案。
據一位在2008年10月參與此案開庭的人士介紹,喬洪在法庭上坦承自己當了幾年老總後,價值觀發生了很大變化。喬洪說,他在位時權力太大,面臨的誘惑也太大了。
2009年1月15日,貴州省遵義市中級人民法院對此案做出一審判決,喬洪因犯受賄罪、巨額財產來源不明罪,判處死刑,緩期兩年執行,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鑒於其主動交代大部分犯罪事實、認罪態度好、本案贓款贓物已全部追繳等,從輕處罰。其弟喬建華因受賄罪被判11年。
本報采寫/本報記者田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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