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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公安部網站消息,根據《革命烈士褒揚條例》和《軍人優撫優待條例》的有關規定,民政部、公安部政治部近日分別批准在海地地震中不幸遇難的8位中國維和警察為烈士。
值得注意的是,與11年前犧牲在中國駐南聯盟大使館的3人不同,這8位烈士稱號前少了『革命』二字。
這一變化是根據2004年國務院、中央軍委頒布的《軍人撫恤優待條例》。在這個條例中以往慣常使用的『革命烈士』稱號已經被『烈士』取代。
2008年2月,國務院法制辦公室公布的《烈士褒揚條例(征求意見稿)》,其中與1980年國務院發布實施的《革命烈士褒揚條例》重大不同之處是,『革命烈士』稱號同樣被『烈士』取代。
很多人對2008年的大片《集結號》印象深刻:解放軍連長谷子地為證明戰友是『犧牲』而不是『失蹤』,費盡心力。他為戰友爭來『革命烈士』稱號,就是因為革命烈士家屬和戰場失蹤者家屬的待遇相差懸殊。
如果『谷子地』生活在現在,就不會再有這樣的煩惱了。根據《軍人撫恤優待條例》和《烈士褒揚條例(征求意見稿)》的規定,現役軍人在執行對敵作戰、邊海防執勤或者搶險救災任務中失蹤,經法定程序宣告死亡的,按照烈士對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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稱“烈士”更能爲親近,更爲感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