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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中國攝影家協會(以下簡稱『中攝協』)做出『取消獲獎資格』決定後,『金像獎風波』進入輿論新一輪關注階段。1月14日,在接受中國青年報記者獨家采訪時,核心當事人桑玉柱再吐心聲,表示對中攝協的決定保留申訴權利,並考慮對那些在網上對其進行『人格侮辱』者訴諸法律。
對撤銷獲獎資格『保留申訴權利』
中國青年報記者(以下簡稱『記』):面對『撤銷獲獎資格』這一決定,你會向中攝協提出申訴嗎?
桑玉柱(以下簡稱『桑』):我重申,我認為我是符合金像獎申報規則的。中攝協在金像獎申報體系中只說『體現本人創作水平及風格的20幅作品』,我按這個規定提交了20幅作品。其他影展影賽都有規定,不准改變顏色,不准這個,不准那個,都有一套完整的規定,但金像獎沒有。所以,我認為我沒有錯,我覺得我是在按章程報作品,因為你沒規定的東西,我就沒有必要去跟你說。
反過來,金像獎是20幅攝影作品參加評選,20幅表現個人風格和水平的作品,其中至少要有4幅在歷屆國展獲獎的作品;還得有一篇1000字以上的論文,寫你對中國攝影的認識;還得有其他材料,比如個人對中國攝影事業的貢獻等,它是多層次的評獎,是綜合性考慮一個攝影家的位置。
第八屆金像獎的獲獎人員是30名,我可能排在第七。這就是說,我的分數是靠前的。假設按分數比,把我的這4幅作品取締了,其所得分數就會被去掉。假如我20幅作品得100分,一幅作品就是5分,那只能給我去掉20分,我那80分還是有效的。加上我在其他幾項的分數,一共是多少分?如果排名不在前30名以內,就把我拿下。但如果在前30名內,還要把我拿下,按照法律程序,這是不對的。
記:既然你認為自己沒錯,會申訴嗎?
桑:我個人的想法是,不論什麼事都得依法辦事。這是合情合理的事情,當然要申訴,我保留我申訴的權利。也許將來我會通過組織,通過法律程序來走這條路。
記:你以前也曾得過金像獎?
桑:我2006年得過第六屆金像獎(組織工作獎)。所以,我再報金像獎,不得金像獎也無所謂,我主要是通過參與,擴大我們的影響,讓人們更加了解吉林的美麗風光,這是我的目的。
我這次上報的20幅作品,全是圍繞長白山的。其中的4幅作品,一般游客看不到這種奇觀。如果通過我們的作品,喚起人們觀賞長白山的願望,對我們宣傳長白山,對長白山的旅游開發,不就更好了嗎?我們作為攝影家,通過鏡頭表現長白山的美,為吉林省的經濟建設服務,這是我們的責任和義務。
『共同創作充分體現了和諧社會主題』
記:溫波稱,由於當時你帶的相機出現故障,鏡頭也不合適,就用他的相機進行拍攝。你的相機怎麼會出現故障呢?
桑:天氣特別特別的冷,得帶數碼相機纔行,一般的相機,到了那兒就卡殼,(一受)冷,有些相機就會出現故障。
記:當時是用溫波的相機,溫波的膠卷,也是溫波按的快門?在很多人眼裡,這叫『共用相機』,不叫『共同創作』。能談談你在拍攝這張片子時的貢獻嗎?
桑:吉林省的創作有一個共同特點,就是拍長白山非常艱苦。長白山特別險峻,我們有的作者因為在那兒創作,已經去世了。我覺得,攝影人首先得保證安全,藝術要給人帶來快樂,不能給人帶來災難。因此,我經常說,凡是惡劣的天氣拍長白山,一定結隊而行。在結隊而行的情況下,為啥強調作品共享,就是這個道理。我只能給你說到這種程度。
記:你說過,結隊而行,有人背設備,有人帶乾糧,大家共同創作。桑:是這樣。
記:在集體創作中,有換底片的時候嗎?你以前提到過這一說法。
桑:我從來沒說換底片。都是分底片,抓鬮,這是我提出來的。大家創作,成果共享,咋辦?那就分底片,不要把它整得非得說這是你拍的,那是他拍的,大家都拍纔好。我們這兒形成規矩了,潛規則!
記:你曾在基於『共同創作』的前提下強調,孟鐵給你的是『電子版』,可攝影人都覺得底片很重要,不是嗎?
桑:個人有個人的看法。攝影是個人藝術的創作結果,這是事實,不可否認。但我覺得,在和諧社會的今天,我們結合吉林特色,做出這種『成果共享,科學創作』的創作理念,我覺得是探索。改革開放不也是探索嗎?我們攝影也在探索。我認為,只要體現和諧,體現快樂,都是對的,這是我個人看法。但在將來,比如法律專家認為我們這種做法不對,那我在大會上向全省影友道歉。但是,現在法律沒有認定之前,我認為我的這種做法是符合和諧社會主題的,能體現快樂攝影、科學創作這一方針。
記:『共同創作』、『潛規則』符合和諧社會的主題?
桑:我們覺得我們這種創作,充分體現了和諧社會主題。作為省攝協負責人,我到各地去創作,下面的影友是不是得給我提供最佳條件、陪著我去創作?(如果)創作完之後,我把這些創作成果都歸我有了,我又發表又獲獎,你在家裡會是什麼心情啊?反過來,我拍完之後找到你,看吧,這裡面你也付出辛苦了,你需要哪張,你就拿去,在省內發表、展出。我將來出書,在國家(層面)的(展出)時,我再出面,因為省內是我主持協會工作啊,那你說你是什麼心情?是不是非常愉悅?非常快樂?
記:為什麼合作作品不共同署名?共同署名,既不涉及侵權問題,又讓大家都得榮譽,不挺好嗎?
桑:我們大家在合作創作時就有言在先,誰能拿去(得獎)就誰拿去,不要嫉妒誰得了(什麼獎)。只要是和我一起創作的,你現在就可以拿出去自己發表,都是宣傳吉林省嘛。人必須大度,看主流,不要看枝節。
攝影也分圈子,圈子和圈子規則不同
記:你談到,吉林攝影圈有多年的『潛規則』。受拍攝條件所限,大家經常合用一臺機器,拍攝後隨機『分片子』,這些片子可當成共同創作的作品。但一些吉林影友表示,並沒有這種『潛規則』。
桑:他們可以說他們的,所謂百家爭鳴,百花齊放,各說各的,反正我的片子是這麼做的。好幾千名會員,上萬個攝影者搞攝影,攝影是個團隊,我們攝影是這樣,誰要是跟誰在一起,就會經常跟誰在一起。
記:你的意思是說,也分小圈子?圈子和圈子規則不同?
桑:對,攝影都是圈子,不能說大家都這麼做。我常說『快樂攝影』,大家是通過攝影這種手段結交朋友,在和諧的生活中欣賞到藝術,再去創作,這個過程太重要了,不要單單把你能得多少獎看得太重。前提很重要,首先要在和諧的氣氛中創造快樂,我不認為誰得獎了就怎麼的。
記:吉林影友稱,常到長白山的攝影者都會自帶機器。你常去長白山,自帶相機的時候佔多大比例?
桑:我是攝影家,首要的是創作,在做好組織工作的同時,我不能把我的攝影丟了。我車裡經常拉著相機,我們去創作,不帶相機行嗎?那就是戰士的槍啊!
記:那為什麼又說,你們上長白山經常幾個人共用一臺機器?
桑:那是不會的,一個戰士不帶槍,怎麼會完成戰士的使命呢?攝影還是使用自己的設備為好。就是我們登山特困難的時候,天氣特別惡劣的時候,當然大家就得采取特殊措施。
『為創作拼老命』,曾撿游客扔的包子吃
記:你在論文中寫道,為攝影創作曾經歷三次車禍?都是在去長白山的路上嗎?
桑:我上長白山幾次大難不死,為創作我把腿都撞折了。去長白山出過幾次車禍,有一次是去查乾湖拍冬捕,好像是在2004年年底,車都撞毀了,醫生診斷我要殘疾,休息了半年。
記:最嚴重的就是這一次吧?
桑:還有一次,我們上長白山,早晨3點多開始爬山,半路遇到暴風雪,把我下巴都凍爛了。當時我們就帶了一套相機,花800元僱了一個看山老頭背相機,當時有個影友叫李忠,還有一位是《延吉晚報》的孫總編,我們上去之後,困在山上下不來了,沒辦法,就撿游客扔的包子、面包吃。
記:你們凌晨3點上山拍攝,沒帶吃的?
桑:我們上山之前已經做好准備,李忠負責帶給養,買香腸什麼的。結果我們半路想吃東西時,李忠拿不出來了,原來他怕累,給扔到賓館了。我們只得往上走,山上有氣象站,可以進屋燒點火取暖。上去之後,我們燒了點雪水喝,就到處找吃的,夏天游客扔的吃的,我們就開始撿著吃。
記:夏天游客扔的吃的,那還能吃嗎?
桑:那也沒辦法。李忠當時不吃,他說,萬一你們中毒了,他還可以找人營救。
記:山上的氣象站離得遠嗎?
桑:氣象站冬天就沒人了,不像現在,那幾年一到冬天就封上,釘上門人家就走了。我們上山都屬於破壞,把人家的門給踹開纔進去的。因為那大雪有兩三米深。
記:有人質疑說,凌晨3點不讓上山,長白山有規定。
桑:我們不就是為了創作,拼了老命嘛,要不咋找向導背相機呢?
記:不是有人把守,不讓上山嗎?
桑:那麼大一座山,誰能看得住啊?在哪兒都能上去。我們有向導,都走近道,從雪窠裡趟著走,沒說雪都齊腰深嗎?要沒人帶隊,我們根本不敢走。
記:齊腰深的雪,豈不是寸步難行?
桑:雪不是都那麼深,所謂溝的地方、窩風的地方,兩山交界處雪深;崗上雪就少,風一大,崗上的雪被刮跑了,就露出地來了。
記:凌晨3點,天還黑著,又大雪,為什麼要在這個時候上山?
桑:這就是創作,不就為了攝影藝術嗎?我們就這麼拼命。
報獎不會只報自己,曾把獎讓給老同志
記:金像獎評選前,省攝協是否該下發通知?很多省內攝影人說,他們沒有接到通知,不知道讓報金像獎這件事?
桑:金像獎的申報是在網上,《中國攝影報》等媒體也都報道了。我們在省裡相關會議上都提出來,讓大家做好相關准備,他本人得認真讀報,在網上查啊。我們沒有必要下通知,我們就是在相關會議上通知大家,讓大家上網去查找。
記:在會議上做了口頭通知?
桑:對,每年我們都有年會,都會告訴會員今年有哪些國家級的大型活動,省裡有什麼活動,我們都會通知。而且,中攝協網站通知了,作為一個攝影人,你不看自己的網,我認為,那就是你個人的問題。
記:為申報金像獎,你們開主席團會議溝通過嗎?
桑:報之前,我們都會通過網絡、信函等跟主席團全體成員溝通。
記:不是以會議的形式?
桑:我們是人民團體,主席團成員都在各個不同單位,一有事就把大家召集來,勢必給大家造成一些麻煩。我們的方針是:按規定一年或半年開一次主席團會議,剩下的事情,就通過傳真、電話和大家溝通。
記:有人反映,1996年中攝協成立40周年,讓各省攝協上報有成就的攝影家,你沒有通知大家,而是把自己報上去了?
桑:我們省不是報一個,我們通過主席團報的,報誰,事先做了半年認真調查,你可以問具體負責這項工作的人。他們為此增加了很大的工作量,每天查會員表,看誰符合要求,通過信函、電話聯系攝影家。
記:但有人說,你只把自己報上去了,中攝協為此還來電話詢問。
桑:這事我還是第一次聽說,這個情況我不清楚。但我知道,貢獻獎當時在我們省得了二三十個呢,絕不是桑玉柱一個人。40年,只有桑玉柱對中國攝影做過貢獻?我不會這麼做。
記:還有人說,2006年文化部舉辦20世紀攝影經典系列活動,讓各省攝協通知大家報作品,大家也不知道消息,你又只把自己報上去了?
桑:這個我不清楚,文化部舉辦的這個活動,我記憶中沒參與過,無可奉告。我們只是吉林省文聯成立40周年時,搞過世紀金獎評選,總共評6個,當時評分好像我還排了第四名。後來我主動把這個名次讓出去了,讓給老攝影家。我在主席團會上說得很清楚,我說我還年輕,將來還有機會,再過10年我得世紀金獎也不難。
記:你沒要這個獎?
桑:沒要。我作為年輕人,必須把這樣的榮譽讓給老同志。
記:你經常把獎讓出去嗎?
桑:我做省攝協負責人,在省內,我再得這些獎有什麼用啊?我現在是國家一級美術師,是吉林省高級專家,你說,我要這有什麼用呢?它沒意義了。
記:長白山文藝獎是吉林省內最高文藝獎項,兩年一屆,你得過幾次?
桑:好像四五次吧。我覺得,我積極參與這樣的評選,也是對吉林省經濟文化建設的貢獻,因為它是政府獎嘛。
記:長白山文藝獎,省攝協有幾個名額?
桑:一般1~4個名額。
記:有吉林影友稱,你屆屆都爭長白山文藝獎,認為你作為省攝協負責人,應該有奉獻精神,把機會讓給別人。
桑:不能這麼說啊!長白山文藝獎是省委宣傳部搞的,全省人都申報,我們必須得參與,作為省攝協負責人,我不參與這樣的評選,那不失職嗎?全國搞什麼影展影賽,我們都得參與,作為協會組織的各項活動,我也參與。
記:論文中,你寫道:『在攝影創作中,我從來都是無私地奉獻,只要是和影友一起創作的作品,我從不自己去發表或參加各種賽事……』為何這次金像獎用了和影友一起創作的作品?
桑:我在前面有個修飾語,在省內。我都有個非常明確的說法。
記:如果這些影友拿著這些一起創作的片子去參展或出書,可不可以?
桑:那我更高興啊。我們省的任何一個攝影家,得到什麼獎,我都為他而自豪,他在任何地方發表我都高興,我不會嫉妒說這個照片是誰和誰拍的,絕對不會。
感謝網友關注,對『人格侮辱』者或將予以法律還擊
記:這次事件引起輿論軒然大波,對此你怎麼看?
桑:我得感謝網友、影友,通過這次全國的關注,我充分看到網友、影友對中國攝影事業繁榮發展的關心和期望。這說明攝影界影響面已越來越大,攝影界出點事,全國人民都關注,百家爭鳴,大家都發表看法,使攝影事業更好地發展繁榮。全國10億人民,有5億人民都關心攝影,我覺得攝影事業在其他藝術門類中,影響就相當大了,這也令人高興啊!
記:在這次事件中,網絡上出現了各種各樣關於你的帖子,你怎麼評價?
桑:我感謝那些關注我的人。我得本著有則改之,無則加勉的態度,從這個角度去看大家。但是,我看到有些帖子,在語言表達上不像是文化人說的,我們是學術爭論,不要搞人格上的侮辱。攝影人是文化人,是給人帶來快樂和美的人,在語言的運用上,在思想深處,首先要有一個愛字。
網上有人對我和我的家人多少有點過激的語言,我們會正確對待。但對和我家人的人格侮辱,用過激語言陷害我,過後,我要通過法律手段進行還擊。
記:你打算什麼時候訴諸法律?
桑:什麼時候訴諸法律,是我的權利,我什麼時候想做就做。我現在只是有這個思想,但怎麼操作,我要經過法律部門,經過律師來一點點做。
記:經歷這起風波後,你有什麼感受?今後有什麼打算?
桑:通過這件事,我更加認識到做人要誠實,做事要誠實,為人要善良。今後我還會堅持我的准則:誠實做事,誠實做人。
我也是50多歲的人了,再有5年就退休了,我又是吉林省攝影家協會負責人,我的一言一行,代表協會的形象,我不能因為我的一言一行給協會抹黑,我必須把我們的隊伍帶好,讓這支隊伍光輝燦爛地走好每一步,這是我想的大事。至於現在網上說的一些事情,那只是生活中出現的問題,我們如何把它解決好。
組織上對我這個問題如何處理,需要我承擔的責任,我必須承擔,我得坦誠做事,對得起這些會員。作為省攝影家協會的領軍人物,我在這兒出現問題了,我愧對大家,該我承擔的責任,我一定承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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