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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運輸部副部長徐祖遠20日在廣西南寧表示,中國將加強防治船舶污染海洋環境工作,《防治船舶污染海洋環境管理條例》的實施是一個至關重要的有效措施。
由交通運輸部主辦的《防治船舶污染海洋環境管理條例》宣貫會議當日在南寧舉行。國務院法制辦、財政部、交通運輸部、最高人民法院和中國沿海各省份相關負責人,以及沿海各直屬海事局相關負責人、部分港航企業、保險機構、石油公司、清污單位以及行業協會的代表出席會議。
為進一步做好防治船舶及其有關作業活動污染海洋環境工作,加強生態環境保護,經過對原有《防止船舶污染海域管理條例》的全面修改,國務院第79次常務會議於2009年9月2日審議通過了《防治船舶污染海洋環境管理條例》(以下簡稱《條例》)。
《條例》將於2010年3月1日起施行。《條例》進一步細化了船舶油污損害民事責任保險制度,建立了船舶油污損害賠償基金制度,對船舶污染物的排放和接收、有關作業活動的污染防治、污染事故應急處置等方面也做出了具體、明確的規定。
『隨著近年來成品油海上運輸量的不斷增加,我國海洋環境的安全壓力也越來越大。據統計,1998年至2008年,在中國管轄海域共發生733起船舶污染事故,這些污染事故給我國海洋環境造成了巨大的損害。』徐祖遠說,『加強防治船舶污染海洋環境工作是我國海洋管理的必然選擇。』
徐祖遠認為,《條例》的出臺和實施必將對中國海洋環保工作產生深遠影響。會議要求,《條例》宣貫工作將成為海洋管理各相關部門今後一段時期的重點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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