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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日(1月21日)上午,和平區見義勇為協會對出租車司機常志軍果斷處置,避免了一起輕生事件發生予以表彰,頒發《見義勇為行為確認證明書》,獎勵常志軍人民幣1000元。
2010年1月5日晚6時左右,海河出租公司司機常志軍駕駛出租汽車在和平區曲阜道海信廣場門前搭載一男一女兩名乘客,上車後兩人稱要前往南開區奧城附近的津益廣場。當出租車途經馬場道與雲南路交口時,兩名乘客因感情問題發生口角,女子當時情緒異常激動,持自身攜帶的刀子欲割腕自殺。
正在駕駛車輛的常志軍聽到車廂後排座位異常情況後,馬上停車同男青年一起搶奪女子手中的刀,情急之中常志軍被尖刀劃傷左手拇指,他強忍傷痛打電話報警。民警到場將事主接到派出所,而後通知該女青年家屬將其領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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