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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日前通過教育涉外監管信息網(www.jsj.edu.cn)公布了最新的全國400家自費出國留學服務機構名單(截至2010年1月8日),包括留學服務機構的名稱、法定代表人、辦公地址、資格認定書編號等核心資質情況。記者從上海市教育主管部門了解到:其中上海有13家留學服務機構獲得教育部的資格認定書。
教育部提醒出國留學人員,出國留學一定要選擇質量可靠的學校。通過中介機構辦理留學時,應查驗其是否具有教育部頒發的『自費出國留學中介機構資格認定書』以及當地工商管理部門頒發的允許其開展自費出國留學中介業務的『營業執照』,並核對其核心資質情況。同時,要通過正規渠道了解擬留學院校的資質情況,應查看駐外使領館對該院校的認證文件,了解中介服務機構是否與該院校簽署了合作意向書或協議,以及該合作意向書或協議是否報經當地省、自治區、直轄市教育行政部門確認。簽署出國留學服務合同時,除了要將涉及雙方利益的核心內容寫入合同外,還應注意合同中署名的留學中介機構名稱是否與其『資格認定書』上的名稱相符;繳付有關費用時,應索要有效發票或蓋有企業財務專用章的收據,以避免不必要的損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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