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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年前,王殿銀是名律師,做律師不到1年,一場車禍使他截癱,終身只能與輪椅為伴。10年後,王殿銀坐著輪椅走上法庭,幫助同他一樣因車禍變成殘疾人的戚志明要回了30萬元賠償金,使戚志明在受傷15年後終於拿到了賠償金。
熱心腸幫忙打贏車禍官司
2004年,王殿銀在食品街和同樣坐在輪椅上的戚志明偶遇,閑談中王殿銀了解到,戚志明也是因車禍致殘的,卻一分錢賠償金都沒有拿到。
學法律的王殿銀很同情戚志明,他說這是一個很簡單的交通肇事案,應該通過訴訟來解決。2006年5月31日,交通隊給戚志明出具了調解終結書,調解失敗了。在王殿銀的鼓勵下,2007年5月28日,在還差3天就超過訴訟時效時,戚志明走上法庭,代理『律師』就是王殿銀。一審法院判決肇事方支付戚志明前期治療費30萬元,官司打贏了,對方上訴。二審再次勝訴。對方又向高院提出申訴,高院最終裁定維持一審判決。
按規定難成為專業律師
王殿銀感慨萬分,他想繼續登上法庭,站到律師席上,但是相關規定卻拒絕輪椅上的律師。
天津律師管理處王丹萍處長說:《律師法》對於從業律師的規定其中有『身體健康』的要求,王殿銀雖然通過了司法考試,但恐怕很難獲得審批,律管處只能依法審批。
天津律師協會秘書長王傳湧說,王殿銀可以成為一名法律工作者,幫助老百姓解決一些實際的法律難題。(新報記者張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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