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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日,在2009年引發眾人關注的仙居『10·05』交通肇事案的肇事者胡峻凱被仙居縣人民法院以交通肇事罪判處有期徒刑三年。
2009年10月5日晚,胡峻凱和朋友一起在仙居某飯店吃飯,席間喝了啤酒。酒後,胡峻凱駕駛馬自達轎車離開。22時10分許,在環城南路與穿城路交叉路口紅綠燈處,胡峻凱與沿穿城路自北向南行駛的摩托車發生碰撞,造成摩托車駕駛人王鑫及乘坐摩托車的張燕萍兩人死亡,兩人均為在校大學生。
事故發生後,胡峻凱棄車逃逸,直至10月6日,纔在親屬的陪同下向公安機關投案。
法院認為,被告人胡峻凱違反《道路交通安全法》,酒後駕車,撞人後逃逸,負事故主要責任。被告人案發後有自首情節,且自願認罪,予以從輕處罰。被告人胡峻凱有前科,酌情從重處罰。最後,法院以交通肇事罪判處胡峻凱有期徒刑三年。
開庭前,尚在媽媽懷中的女兒細聲細氣地朝站在被告席的胡峻凱喊著爸爸,胡峻凱只回頭看了一眼就低下了頭。
胡峻凱有美滿的家庭,妻子漂亮,女兒可愛。但他現在身陷囹圄,無法享受這種幸福。
去年10月5日晚上,他與朋友在仙居一家海鮮酒樓吃飯,喝了四五瓶啤酒,然後駕駛借來的馬自達轎車離開。次日凌晨1時10分許,胡峻凱搶黃燈,撞上了王鑫駕駛的摩托車,王鑫和後座的張燕萍當場死亡。
胡峻凱棄車逃逸後,喝了許多水和牛奶,6個小時後等酒氣散了纔在親屬的陪同下向公安機關投案。
兩名死者是中學同學,都只有19歲,同在杭州上大學,國慶節在家休假。當晚,張燕萍去探望王鑫的母親,王鑫送她回家。
由於男生王鑫的父親是仙居縣公安局的民警,而肇事者胡峻凱的父親是公安局長的司機。身份的特殊,讓這起案件在當地引起關注。
昨天上午,仙居縣人民法院開庭審理此案。
法庭上,胡峻凱十分沈默,對於指控的事實和檢察官出示的證據,均表示無異議。
最後,法庭以交通肇事罪判處胡峻凱有期徒刑三年。
此前,胡峻凱的家人已經向2名死者的家屬分別支付了60萬元共計120萬元的賠償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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