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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是三尺講臺育人,民辦教師和公辦教師的待遇卻有巨大差別。』兩會期間,張文榮代表建議盡快解決上海民辦學校不公平地位,讓民辦學校也能享受與公辦學校同等的政策支持。
張文榮說,民辦教育增加了教育供給量,有助於加快從『應試教育』到『素質教育』的轉變步伐;並提供就業崗位,幫助解決就業難。但如今大量民辦學校停辦,相關數字正呈遞減趨勢:2007年本市民辦學校202所、在校生20萬;到2009年,民辦學校134所、在校生11萬。張文榮認為主要原因在於,民辦教師與公辦教師的不公平身份,導致民辦學校『師資困難』。
張文榮分析,民辦學校教師與公辦學校在『身份』上有本質不同,民辦老師是『企業編制』,各種福利待遇依靠學校自身的經營狀況,沒有切實保障;而公辦老師是『事業編制』,不但工資待遇有國家財政撥款保障,而且在職稱評定、教師評優、生活補貼、醫療保險、退休養老、子女就學等方面都享受國家的政策傾斜。
『教師地位上的劣勢,使民辦學校的人纔引進難上加難。』張文榮說,重點師范院校畢業生首選公辦學校,甚至願意成為公辦學校的無編人員,然後再等待入編的機會;有豐富教學經驗的優秀外來人員,也是把公辦學校作為第一選擇。民辦學校主要依靠聘請公辦退休教師來補充辦學的經驗空白,上海民辦小學離退休教師佔到教師總數的34.6%。而去年推出的公辦教師『績效工資』,也加劇了民辦教師骨乾的大量流失。
張文榮說,本市對於民辦教育的補貼,主要還停留在獎勵層面,名額與獎金額都十分有限。物價部門批准民辦學校的學費總體為5500元/學期,即每年1.1萬,但是在實際營運過程中,每個學生的生均成本卻要接近2萬元,這其中包括教師工資、學生伙食、水電煤開支、維修費。一些學校還有場地租賃費,以及公辦學校很少涉及到的宣傳費用等。因此,很多學校的辦學者的投資費用一再追加,卻無法收回成本。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辦教育促進法》明確規定:民辦學校與公辦學校具有同等的法律地位,公辦教師與民辦教師具有同等法律地位,『但「公平」二字卻始終沒有落到實處。』
張文榮建議,加快對『民辦教師』編制問題的解決,並將社保、醫保、房貼、福利、業務進修的合法權益一並納入保障體系,讓他們擁有實實在在的職業歸屬感和安全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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