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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網武漢1月31日電(記者田豆豆)今天上午,湖北省宣布該省已確定37個縣(市、區)作為實施國家基本藥物制度試點單位。試點的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將全部配備使用基本藥物並實行零差率銷售。
據悉,《國家基本藥物目錄(基層醫療衛生機構配備使用部分)》(2009版)包括化學藥品和生物藥品、中成藥、中藥飲片共307個品種,2349個具體規格劑型。湖北省根據國家公布的通用名補充規格劑型1857個,因此全省基本藥物規格劑型達到了4206個。
目前,湖北省已經完成了基本藥物的集中采購,招標結果已通過全省基本藥物招標平臺公布。基本藥物的配送企業也將由省公開招標產生10家,另外,以市、州、直管市和林區為單位,各地可按企業注冊地劃分,每個市州確定一家本地注冊企業。各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從全省公布的配送企業中選擇1-5家,其中,本地候選企業1家。中標的基本藥物生產企業在履行相關程序後可向醫療衛生機構直接配送。
基本藥物實行全省統一采購價格,並上網公布。但是由於這是首次招標基本藥物,各地原購進價和現『掛網價』對比高低不一,在有些地方,有的藥品存在現『掛網價』高於原進價甚至原銷售價的情況。對此,湖北省一方面正抓緊向上級醫改機構反映,另一方面從30日起派出了5個調查組,對10個縣(市、區)的原藥品成本利潤、進貨渠道等情況進行摸底調查,研究解決方案。
此外,為做好新老價格的銜接,湖北省要求各地在公布的全省統一采購價格內詢價采購,協定最終價格後,對基層醫療衛生機構按進價零差率銷售。
加入試點的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已對目前在用的藥品進行存盤清理,對非目錄藥品能夠清退的作退貨處理,不能清退的實行2個月『過渡期』,並按實際進價小猴,2010年3月31日後不再延續使用。對於目前再用的基本藥物目錄藥品可以繼續使用,起零售價格按照就低不就高的原則執行,即原進貨價格低於中標(掛網)價格按進貨價格實行零差率銷售;原進貨價格高於中標(掛網)價格按中標(掛網)價格實行零差率銷售。
據悉,目前實施國家基本藥物制度的試點縣(市、區)必須使用基本藥物,『過渡期』後不得使用非基本藥物。如確需配備、使用非目錄藥品的,必須在全省集中采購完成後,由市、州政府按程序提出申請,經省有關部門組織論證,報省政府批准並報國家備案後纔能公布實施。其他未實施國家基本藥物制度的醫療機構也要將基本藥物作為首選藥物提供給患者,並達到一定使用比例。
由於實行基本藥物制度取消了醫院的藥品加價收入,湖北省正在測算和制定補償配套政策,確保基層醫療衛生機構人員待遇不降低。
對患者來說,由於現有藥品銷售價格平均比進價加價46,6%,取消藥品加價可以一定程度緩解『看病貴』問題;另外,湖北省明確將基本藥物全部納入基本醫療保障藥物報銷目錄,參加城鎮職工醫療保險、城鎮居民醫療保險和參加新農合的人員,使用基本藥物的報銷比例,至少要高於非基本藥物報銷比例5%-10%,這又進一步降低了患者的藥費負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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