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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原市日前專門出臺各級黨政領導乾部包案下訪和公開接訪制度,要求各級各部門主要領導每人每年包處本地本部門2件以上重點疑難信訪案件,每月不少於一次公開接訪。
太原市規定,對重大疑難復雜的信訪案件和上級交辦的重點信訪案件,市級黨政領導每人每年包處1件,市信訪聯席會議召集人每人每年包處2件。市委、市政府領導每年要至少兩次深入分管單位和縣、市、區進行信訪專題督導和指導,縣、市、區和市直部門主要領導要隨時深入基層下訪督導,解決問題。
太原市同時確定每個月的第二個周二全天為公開接訪日。在公開接訪日,市委、市政府原則上不安排全市性會議,公開接訪的主要領導接訪率不得低於90%。
太原市委辦公廳有關負責人說,從2010年起該市還實行信訪工作目標責任制考核,並將考核結果納入年度目標責任制考核和文明和諧單位評比中。(記者晏國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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