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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交管部門的統計,從2005年1月開始延續至今5年多的酒駕交通違法治理中,天津市共依法查處酒駕交通違法者3.6萬餘人次,僅2009年一年,全市就查處酒駕交通違法11613人次,查處人數比前幾年有比較大的增加。而隨著查處酒駕力度的加大,因酒駕引發的交通事故呈同比下降趨勢。
交管部門統計數據顯示,僅去年一年,市交管局先後組織區域性查酒行動200餘次,全市范圍的集中統一行動30餘次,全年共查處酒駕交通違法11613人次,相比於2008年的全年查處酒駕7514人次,同比上昇了54.55%。酒駕查處力度的不斷加強,則使酒駕引發的交通事故呈同比下降趨勢。2009年全市因酒駕引發交通事故120起,佔事故總數的3.13%;死亡42人,佔死亡總人數的4.44%,因醉酒駕車而被行政拘留的人數為180人。
據交管部門介紹,針對酒駕屢禁不絕、屢查屢有新特點的現狀,現在除了集中大規模檢查外,查酒駕已經成為交警日常工作的重要組成部分。特別是從近兩次大規模檢查結果來看,『酒駕』人數很可能隨著春節的臨近而再現高峰。為此,市交管局要求交警上路值勤時遇疑似酒駕必查,各交警支隊每周要在轄區至少實施3次區域性查酒駕行動,每晚要派出20名備勤交警上路巡控查酒駕。同時全市每周實施1至2次集中整治行動,在全市形成區域查酒天天有、集中整治周周打的嚴管態勢。(記者王赫岩通訊員楊毅范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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