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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1日從四川省內江市召開的新聞發布會了解到,經過相關部門和專家開展的司法鑒定,四川內江『1·8』交通事故中出現的『第二次死亡』系誤診。
1月8日,四川省內江市發生一起車禍,傷者張厚明被內江市中醫院120急診醫生現場診斷為臨床死亡,並由相關部門送往火葬場。事故發生後,趕到火葬場的死者家屬卻稱,他們發現死者仍有脈搏、心跳等生命體征。隨後,他們向內江市第六人民醫院120求救,最終仍『搶救無效』死亡。隨後,第六人民醫院的120急診醫生再次給死者家屬開具了『死亡通知書』。
一名傷者出現『兩次死亡』,此事在社會上引起了廣泛關注。事故發生後,內江市委、市政府及時介入了交通事故和醫療爭議,組成事故調查組對事故進行調查取證,並組織相關部門和專家對『1·8』交通事故案和醫療糾紛案開展司法鑒定。
司法鑒定由四川求實司法鑒定所執行。在其後召開的新聞發布會上,該所所長王能義稱,從胃內容物消化程度、車禍傷後損傷的生活反應、心髒破裂致心包腔積血情況及頸髓損傷四項,推斷張厚明在發生車禍後,『由於傷情嚴重,在復合損傷的作用下,快速出現呼吸、循環衰竭而死亡。』因此,『內江市中醫院急診醫生在到達車禍現場時,張厚明已經死亡,該院對張厚明的醫療行為不存在過錯。』
王能義還表示,根據屍檢所見和病理組織學、左右心血藥物兩項檢驗,判斷內江市第六人民醫院急診醫生接診張厚明時,『張厚明不存在生命體征』。他說:『內江市第六人民醫院急診醫生到達呼救現場接診張厚明時,存在誤診張厚明有生命體征的過錯,也是引起此次醫療糾紛的起因。』
目前,四川內江『1·8』交通事故調查工作仍在繼續進行中,內江市也將及時向社會發布相關調查結果,並根據結果追究相關人員的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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