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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天津站盜竊俄羅斯女子挎包後,被告人劉某發現包內有一本護照。由於害怕警方嚴查,他將財物取出後,又將裝有護照的包放回了天津站。昨天,天津鐵路運輸法院開庭審理了此案,並當庭以盜竊罪判處被告人有期徒刑1年。
今年25歲的劉某是遼寧省人,於2009年春節後到天津打工。到9月中旬,劉某身上就沒錢了,晚上只能到天津站二樓候車大廳睡覺。劉某發現凌晨4點到6點之間,在候車大廳的候車旅客大部分睡得很熟。劉某於是想趁著這個機會弄點錢花。去年9月25日,劉某於凌晨4時許來到天津站二樓候車大廳內尋找目標,他發現檢票口前的一排坐椅上坐著三名年輕的外國女子,都已經睡著了,但是包就放在身邊坐椅上。他觀察了一會兒,將目標鎖定在兩名外國女子中間座位上。5時許,劉某裝作若無其事地將女士挎包拎起出站。
劉某發現,包內除了學生證、財物外還有一本護照。劉某害怕失主報案後,因為有護照,民警會格外重視這個案件。於是將財物取出後,將包扔在火車站進站口鐵欄杆附近。同年10月8日,劉某准備再次下手盜竊時,被民警當場抓獲。
看好財物防竊賊
春運期間,火車站旅客流量大增,不法分子往往趁著旅客夜間熟睡之機盜竊財物,或者與旅客搭訕取得旅客信任後騙取、盜竊財物。2009年,天津鐵路運輸法院就審結了多起在候車室或列車上發生的盜竊旅客財物的案件。值此『春運』,候車和乘車旅客應提高警覺性,照看好自己的財物,不給竊賊可乘之機。(記者張家民通訊員王彧張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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