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醫療機構是醫療器械不良事件監測的重點環節,然而本市醫療器械不良事件監測工作從2006年起推動至今效果甚微,本市衛生醫療機構沒有主動上報一起不良事件,與臨床使用情況和患者投訴反映情況不相適應。為此,市衛生局與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要求各級衛生、藥監部門對醫療機構醫療器械不良事件監測要定期檢查,定期通報,及時對存在安全隱患產品采取控制和乾預措施。
市醫療器械不良反應監測中心主任宋立剛表示,目前上市後絕大部分風險高、使用技術要求高的醫療器械,都是通過醫療機構的醫務人員直接作用於人體,醫療機構對醫療器械不良事件的監測負有重要責任。目前,市衛生局與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已聯合制訂了《關於進一步加強醫療器械不良事件監測和再評價工作的通知》,明確規定了各級衛生主管部門及各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要監督檢查所監管的醫療器械生產、經營、使用單位開展醫療器械不良事件監測和再評價工作,並將醫療器械不良事件監測和再評價管理制度的建立及實施情況作為日常監督檢查工作的一項重要內容。(記者徐楊)
請您文明上網、理性發言並遵守相關規定,在註冊後發表評論。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