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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年男子到婚介所相親,可在當晚就接到了相親女子讓其不要繼續上當的勸告。婚介所介紹的對象到底是真是假?為了弄清真相,這名會員將婚介所起訴到法院。
這名到婚介所登記入會的中年男子名叫趙瑾瑜,他登記入會的婚介中心在和平區。趙瑾瑜說他去年11月初從報紙廣告上,看到了一則征婚啟事,征婚者是一名45歲的旅加華人,而且是一家企業的法人,征婚的條件中特別說明了一點,就是有能力幫助打理企業的男士優先。趙先生說,這個征婚者的條件也正是自己感興趣的,於是撥打了電話,得知是一家婚介中心電話。
為了盡快見到女方,趙先生找到了婚介中心,並在11月18日交納了1900元錢,成為了這家婚介中心和平店的會員。成為會員後,趙先生如約跟2名中年女士見了面,但令其沒想到的是,第一個見面的女士給他打來了電話,並在電話中直言不諱地說趙先生被婚介中心騙了。為了證實婚介中心是不是欺騙會員,趙先生又在婚介中心的安排下,與一名中年女士見了面。因為有了前面的警告,趙先生在通話的時候用手機錄了音,在見面過程中發覺對方言談中有漏洞後,又撥打了110報警電話。
在公安和工商部門調解不成後,趙先生決定用法律來維護自身利益。昨天9:00,趙先生帶著這些錄音證據以及為他發出警告的那名中年婦女,一起到法院向法官當庭提交了證據,婚介中心的律師也向法官說明了事件的經過,並提交了證據。婚介中心負責人表示,非正常狀態下的錄音,不能作為有效證據。
趙瑾瑜:婚介中心用婚托
辦理了入會手續後,工作人員就承諾,轉天下午3:30左右就能見到在報紙上的那名旅加征婚者。轉天下午,他如約來到了婚介中心,但是見面的並不是那名旅加的征婚者,而是一名自稱曾經到過泰國的45歲婦女劉女士,但是倆人見面沒有幾分鍾,就留下了電話號碼後分開了。趙瑾瑜告訴記者,對方走後工作人員詢問雙方是否留下聯系方式,並告誡自己不要打劉女士的電話,因為劉女士對趙先生不滿意。隨後劉經理又安排趙先生見了一名自稱曾去過美國,而且也沒有生育的婦女。
令趙先生沒想到的是,就在當晚,接到了第一個約見對象劉女士的電話。在電話中,劉某直言不諱地告訴趙先生不要上當受騙了,並說下午在婚介中心所說跟實際情況不符,她不僅生育過,而且還有一個22歲的兒子。聞聽此言的趙先生趕緊仔細詢問,劉某說她是在見面前半個小時纔到達婚介中心,並按照婚介中心工作人員的要求,編了那番說辭來對付趙先生,因為覺得良心上過不去,所以纔在見面時索要了電話號碼,目的就是要將內幕告訴他。
得知了這個情況,趙先生轉天撥打了婚介中心的電話,詢問兩名見面者的反應,並接著詢問是否還有適合自己的征婚者。這次工作人員答應再安排其他的征婚者跟他見面,並確定了見面的日期為11月22日。在趙先生提供的錄音中,可以清晰地聽到工作人員表示約見的婦女取得了美國綠卡,且沒有生育過的承諾。趙先生說,如約見面後,他發現對方說的話漏洞百出,就覺得這名婦女是騙自己的,於是撥打了110報警。為證實自己遇到了婚托,趙先生還找來了劉某,一起到派出所向民警說明情況。為給自己爭取權益,趙先生隨後找到了工商和平分局的消費者協會,可是雙方分歧很大,所以決定通過法律程序解決這個問題。
婚介中心:我們約見的都是會員
在這家婚介中心內,記者見到了負責趙瑾瑜這項業務的工作人員以及婚介中心負責人,他們表示趙先生所說跟實際並不相符。首先是他自己看到了廣告後主動要求加入會員的,趙先生到婚介中心的那天是周老師值班,得知他要見旅加的那名征婚者,而那名征婚者是岳老師負責的,所以就又轉為岳老師接待。
隨後,劉經理拿出了三份會員登記資料,記者看了一下,其中一人就是劉女士。劉經理表示跟趙先生見面的就是這3名婦女,她們都是會員,所以婚介中心不存在欺騙的行為。而且他們雙方的見面時間足有半個小時,在交談中,曾經模糊地聽趙先生談到了投資,而劉女士也正想擴大營業,所以猜測他們之間是因為經濟原因聯合起來對付婚介中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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