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新疆公安廳新聞辦4日透露,近日新疆公安廳召開『五條禁令』警示座談會,通報了2009年7月至2010年1月新疆發生的9起民警違反『五條禁令』案件。
據介紹,這9起民警違反『五條禁令』案件中,攜槍飲酒2起2人、酒後駕車4起4人、工作時間飲酒1起1人、參與賭博2起2人,違令民警已被辭退或開除公安隊伍,民警所在單位負責人被追究責任。座談會上,違反『五條禁令』民警所在單位的主要負責人檢討了貫徹落實『五條禁令』中存在的問題,剖析查找了原因並接受了集體誡勉談話。
據了解,從今年起,新疆公安廳將建立檢查、誡勉機制。今後,凡發生民警違反『五條禁令』問題,民警所在公安機關『一把手』要到公安廳做檢查並接受誡勉談話。
『五條禁令』是中國公安部於2003年1月發布,其目的是為了嚴明紀律,樹立公安隊伍良好形象。
請您文明上網、理性發言並遵守相關規定,在註冊後發表評論。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