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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深圳『海上皇宮』事件在社會上鬧得沸沸揚揚:為了供自己享樂,一個房地產企業老板在公共海域上,違章建設了一座漂浮著的大型奢華私人會所,並禁止普通人進入。此事曝光後,引發了社會輿論的反感。
深圳『海上皇宮』事件是富裕階層霸佔公共領域建設會所現象最充滿想象力的版本之一。當前,在一些區域、一些人群中盛行違法違規『佔山為王』、『佔海為王』、『佔島為王』的莊園文化、會所文化,群眾強烈不滿。如果不對這種炫耀奢華、霸氣的不良風氣加以遏制,必然撕裂社會階層,誘發社會對立情緒。
豪華會所霸佔公共海域越查越大
海上皇宮漂浮在距深圳市區50多公裡的南澳東山灣海域上,佔地數千平方米。據了解,2003年,房地產老板郭奎章收購了當地漁民的漁排,開始在此基礎上進行改建。2005年初,海監部門發現了正在擴建的海上皇宮,立即介入調查,兩次向海上皇宮下發《責令停止海洋違法行為通知書》,但海上皇宮並未停止其建設行為,海監部門也沒有繼續追究。
直到2007年1月,海上皇宮受臺風襲擊嚴重受損,郭奎章將海上皇宮遷移了位置,侵佔了新的海域,纔再次引起海監部門的注意。海監部門對其作出罰款2萬餘元的決定,並要求其退出侵佔海域。郭奎章交納了罰款,但並未退出海域。2007年9月,海監部門向福田區法院申請對海上皇宮強制執行,但法院表示已過了執行申請期。
2008年1月,郭奎章為了防臺風,在海上皇宮門前修建大規模的『軟性防波堤』,海監部門再次對其立案調查,作出了罰款40多萬元的決定,並要求其退還侵佔海域,但郭奎章拒絕交納罰款。2008年9月,深圳發生特大火災後,當地政府開展消防隱患排查,認為海上皇宮存在消防隱患並貼上封條,但這沒有影響其使用。
2009年1月,海監部門就處罰海上皇宮一事舉辦聽證會,維持對其進行罰款40多萬元的決定。但海上皇宮仍然不交納罰款。11月,海監部門向法院申請對海上皇宮強制執行。2010年1月20日,廣東省和深圳市政府有關部門調查後作出決定,對海上皇宮進行罰款和強制拆除。
在媒體曝光引發政府重視以前,海監部門對海上皇宮的查處似乎一直在進行,海上皇宮卻越查越大,周圍村民對此十分不滿。
會所文化過分膨脹可能引發社會對立情緒
會所是一個外來詞,意思是私人圈子聚會的場所。近些年,隨著經濟的發展和休閑意識深入人心,服務於少數富人的私家會所逐年增多。這本無可厚非,但由於所謂的會所文化、莊園文化過分膨脹,也出現了一些會所『撈過界』的現象,一些富人竟然霸佔公共領域建設會所,海上皇宮就是一個典型例證。
深圳大學公共管理學院教授馬敬仁等專家指出,會所文化過分膨脹正在對社會安定產生不利影響。首先,引發社會階層之間的對立情緒。海上皇宮最吸引人眼球的,無非就是奢華的設施、富人們的生活。如果不對這種霸佔公共領域供自己享用的會所文化加以遏制的話,無疑會進一步加劇社會對於為富不仁者的仇視情緒,進而加深對整個富裕階層的偏見。
半月談記者在海上皇宮所在的東山社區采訪時,深圳農村商業銀行東山支行的一位許姓保安氣憤地說,作為本地人,他從來沒有去過海上皇宮,為什麼叫『皇宮』,就是因為裡面奢侈,而且不讓老百姓進去。
其次,引發群眾對政府的不信任。政府是維護社會公平正義的基本力量,防止富裕階層侵蝕公共利益和金錢踐踏法律是政府應盡的責任。如果任由違法違規的會所文化膨脹,必然會危及群眾對於政府的信賴。馬敬仁說,信任是一點點培養起來的,也是一點點毀滅的。
再次,任由會所文化膨脹還容易滋生腐敗。一些人霸佔公共領域興建此類會所,本來就超出了法律法規的允許范圍,要想順利建成,難免要賄賂政府官員或者執法人員,這樣的會所就可能成為滋生腐敗的溫床。
事實上,海上皇宮事件發生後,雖然當地執法人員已經闢謠,但很多人仍然堅稱,這又是一座『紅樓』,是房地產老板用來拉攏、腐化政府官員用的。
政府亟須加強監控,防范社會風險
據記者了解,在一些區域、一些人群中,『佔山為王』、『佔海為王』、『佔島為王』的風氣已經成為『流行色』。廣東群立弘律師事務所律師謝子奇說,隨著近年來我國土地、林權、海洋使用制度改革的推進,一些私人老板在承包經營的時候,或未經允許改變使用功能,或打通政府監管環節,在原本屬於公共的領域,建設私家性質的農莊、別墅和會所。
『富裕階層擁有的社會資源多、活動能力強,如果政府監管放松的話,必然會出現超越邊界的事情。』深圳市社科院研究員吳奕新對半月談記者說,出於顯示身份、劃分等級等心理,富人往往希望同普通人顯示出差異,其趣味、愛好、社交等呈現『小眾化』趨勢。但不受約制的富裕階層必然會將自己的『勢力范圍』無限延伸,甚至侵佔到公共領域。
對於這種現象,一些地方、一些部門並沒有加強監管,反而因為這些『會所』、『莊園』主人的財富、地位而放松相關土地、海洋權證的辦理程序。海上皇宮事件中,這個海上違章建築之所以能夠從一個小漁排『成長』為佔海超過7000多平方米的奢華建築,和監管人士『睜只眼閉只眼』有很大關系。
有關專家指出,在我國貧富差距較大的情況下,富裕階層霸佔公共領域建會所的風氣斷不可長。吳奕新、謝子奇等人建議,對於富人們建設的會所、農莊等場所,地方政府要加強排查,及早掌握情況。對於那些建設會所的申請,要加強審查,評估整體社會影響後再作出決定。公安、工商、城管等執法部門應當加強日常的監督和檢查,防止這些地方成為逍遙於法律之外的『獨立王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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