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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天津市紅橋區三號路的佳園裡市場口,不足100平方米的地方就聚集了6個『流動炮攤』。這些炮攤相互砸價的同時,更拿出用炸藥制成的鞭炮招攬顧客。
為了躲避檢查,這些攤主更是只把少量鞭炮擺在攤上,而將大量鞭炮藏在附近車內。
流動攤位 價格便宜
車裡藏貨 多要現取
昨天16:00左右,在紅橋區三號路上的佳園裡市場口處,每隔三四米就能看到一張小桌。這些小桌上都擺滿了不同品種、不同規格的鞭炮,其中包括了『中華大地紅』、『啄木鳥』、『王中王』等多個品牌。
來到一張擺有10多包鞭炮的桌子前,一名男攤主指著厚厚的一包鞭炮說道:『這5000響的,咱纔賣20塊錢一包。』一名圍觀者問道:『你這就這麼點兒?』男攤主隨即說道:『你想要多少?咱這有的是。』聽說要買4包,男攤主向身後的一名伙計努努嘴,這名伙計轉身向市場內跑去。不到一分鍾的時間,4包炮就被伙計取了回來。記者尾隨這名伙計,來到了在市場口不遠處的一輛農用三輪車旁。伙計掀起車上的棉被取貨的瞬間,記者看到車內藏有10多個大型紙箱。雖然這些紙箱上都標明是水果,但箱內都裝滿了用紅紙包裹的鞭炮。
附近的另一個鞭炮攤,一名40多歲的男攤主炫耀:『我的炮最響了,這是「雷子」加電光的。』說完,他拿起了一把外形明顯比其他鞭炮都大的鞭炮,說道:『實話告訴你,這是黃藥的,也就是炸藥的。你放心吧,咱這炮絕對響。』
違反治安管理 應依法受處罰
記者在現場觀察的半個多小時裡發現,這6家流動炮攤的生意都不錯。僅在這短短的時間裡,就先後銷售出了近百包鞭炮。而與他們相比,不遠處的兩家懸掛有『天津市煙花爆竹銷售點』的攤位旁卻是少有人問津。其中一家攤主介紹說,由於這些流動攤上銷售的鞭炮都不是從正規渠道購進的,所以價格纔會低很多。
『如果真是用黃色炸藥制成的鞭炮,不僅堅決不允許生產、儲存、銷售,而且對燃放者自身安全也是一種危險。』相關部門表示,《天津市煙花爆竹安全管理辦法》中明確規定,從事鞭炮銷售的單位一定要取得《爆炸物品銷售許可證》。像這樣的流動攤位是不可能取得該許可證的。
應該指出的是,國家早已經明確規定,不允許使用炸藥來生產鞭炮。這主要是因為炸藥中含有超量的氯酸鉀成分。由於這些化學成分極不穩定的同時,產生的爆炸力也很大,市民一旦燃放這種鞭炮會對自身安全構成威脅。
公安部門也表示,對於非法生產、經營、運輸煙花爆竹,構成違反治安管理行為的,依法給予治安管理處罰。造成惡劣後果,構成犯罪的,還將依法追究刑事責任。撰文/攝影 新報記者 崔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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